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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收養送養之家”(以下簡稱“圓夢之家”)成立於5年前,創始人“離愁”稱它爲“中國首個私人民間收養組織”。
這個組織5年來的發展,或可從這組數據中一窺端倪:從1個200人的QQ羣發展到今天,擁有500人的QQ羣11個,各地區分羣33個,民間收養羣74個,論壇兩個,官方微博1個,擁有收養人7萬餘人,志願者300餘人。
“離愁”曾如此形容自己的努力—— “5年圓夢民間收養,先後圓夢30餘萬家庭,每天我們的收養人都在爲我們帶來家庭圓滿的消息。我們先後揭露被騙事件100餘萬件,打擊買賣人販子機構13個。”
然而,這些“成績”並不能使網站擺脫身份不明的尷尬。
在圓夢之家的QQ羣上,活躍着兩撥人,一撥是“寶媽”、“寶爸”,另一撥是“領媽”、“領爸”。
前者指的是送養孩子者,他們大多是年輕男女,生了孩子以後卻無力撫養。而“領媽”、“領爸”指的則是收養者,他們一般有生育障礙,渴望有自己的孩子。而圓夢之家就是通過網站、論壇、QQ羣,爲相隔十萬八千里的這羣人提供信息交流的平臺,讓他們“各取所需”。
作爲民間收養的新形態,這個網絡收養平臺,充滿了希望、愛心,同時也有欺騙與失望。
錢是一些送養者的硬性要求
網站提供“無償送養”的信息,但是,“離愁”認爲:“合理的補償是必須的,我們可以按照饋贈的方式給予送養人一些補償,個人建議不超過1萬元。”
不過,根據記者的觀察,幾乎每一位“領媽”、“領爸”出價都在4萬元左右,而“寶媽”的生產費用、辦理出生證明等又是另一筆開銷。平均算下來,送養人的補償要求一般在3萬到10萬元,價格太高,領養人也不接受。
來自東莞的林麗(化名),已經懷孕9個月。然而,剛滿23歲的她至今都還沒有領結婚證,“那幾年年紀小,沒法兒結婚,現在也沒機會去辦。”
“我真的很想給寶寶找一個好家庭。”林麗說,自己是迫不得已才做出這樣的選擇,“剛有孩子的時候,我是想要的,但是最近家裏出了事情,親人生病,我們把錢都花光了,還在朋友那裏借了些錢,真的沒有經濟能力撫養這個孩子了,我不希望她跟着我受這樣的苦。”
林麗開始在圓夢之家尋找“好家庭”,“我們都是打工的,除了網絡,也沒有其他的途徑了。”
不過,要找到一個合適的“領媽”並不像林麗想得那麼簡單。
林麗在羣裏待了一個多月,好容易半個月前定了一個“領媽”,但對方的親戚送了個寶寶給她,她便決定放棄林麗。
林麗很着急,但對錢,她還是有“硬性”要求。
“我們希望拿到4.5萬元補償費,包括生產費用。”她說,“我要生的時候,希望‘領媽’可以過來照顧,擔負生孩子的費用。等寶寶出生以後,我們簽了協議,‘領媽’就直接可以將孩子抱走了。”
這好比是一場接力賽,只有找到接棒的人,一切纔有意義。
“如果沒有遇到一個讓我滿意的家庭,我就算是丟了臉再去親戚朋友那兒借錢,也想養着孩子。”林麗說,自己已經做了找不到“領媽”的思想準備。
多少錢算買賣
在雲南打工的李雷(化名)同樣是一名“交棒者”,他在爲自己妹妹的孩子尋找“領爸”、“領媽”。
“我妹妹今年20歲,之前交了一個男朋友,但是那個男的好吃懶做,家裏又沒有錢,我妹妹懷孕了還對她拳腳相加,最後不得已分手了。”李雷說,他的妹妹懷的是雙胞胎,因爲捨不得將孩子打掉,她成了未婚準媽媽。今年7月22日前後,這對雙胞胎就將誕生。
李雷說起妹妹,頗爲無奈,“她太不聽話了”,但他沒法撒手不管。李雷曾給她介紹了一個江蘇的小夥子。可是,兩人相處了兩個月後,男方反悔了。
“我們家是貴州山區的,條件不好,家裏太窮,沒有能力去照顧這對孩子。”李雷選擇在網上發帖,爲自己的兩個外甥尋找“父母”。
對於收養孩子的“營養費”,李雷表現得很爲難,“錢這方面,我不好意思開口,搞得跟做買賣似的,但是我們確實需要錢,而且最低也要五萬,爲了照顧我的妹妹,我自己都花了兩萬多。”
這個冠之以“營養費”、“補償費”等名義的費用是質疑圓夢之家合法性的焦點所在。
在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會長姚建龍看來,圓夢之家是民間收養的一種新形態,要判斷其是否合法,需看其是否有交易行爲,“三四萬元基本上就是市場上嬰兒出售的價格了,雖然一些必要的費用是合理的,但是這個價位從形式上基本可以斷定是不合法的。”
類似案例並不是沒有。2012年,四川省成都市一男子通過網站發佈信息“送養”自己出生30多天的女兒,收了對方2.5萬元的補償費。最終,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5年半。
事實上,“離愁”並非沒有意識到圓夢之家的尷尬地位,他稱之爲“灰色公益組織”。
在圓夢之家論壇裏,“離愁”曾寫道:“按照我國現在的法律法規,民間收養不能說違法,也不能說不違法,因爲現在沒有完全的定義,所以按照法不責衆的原則,我們只能和法律打一下擦邊球。”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顯東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即使是“無償服務”,也不能成爲網絡收養平臺免責的理由。
“作爲一箇中介卻沒有到相關部門登記並得到批准,他們其實就是在打擦邊球。”李顯東說,“有償”和“無償”只是決定責任大小的問題,一旦出現拐賣等問題,平臺管理者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需求迫切的領養者
“民間收養本身是一個灰色地帶,不孕不育家庭越來越多,只能期望國家能拿出相關的法律機制來完善,保證這羣人能有一個圓滿的家庭。”“離愁”在圓夢之家論壇上如此呼籲。
而在羣裏,“領爸”、“領媽”幾乎都有一個讓人心酸的求子故事。
32歲的王明(化名),目前在東莞的一家手機工廠打工。3年前,他被診斷出了無精症。這意味着,他將很難有自己的孩子。
面對這樣的“噩耗”,王明說自己哭了很多次,“我和我老婆已經結婚5年了,但是我老婆是沒有問題的,爲了不拖累她,我提出過離婚,因爲我不想剝奪她生育的權利。”王明說,自己曾經想過一個人度過後半生,“但是我老婆不同意,說實在不行就領養一個吧。”
一開始,他想到去孤兒院領養孩子,但在孤兒院的見聞讓他泄了氣,“孤兒院的孩子很多都有身體殘疾,而且年紀都比較大,我怕養起來沒有感情。”
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領養辦公室工作人員曾向媒體證實:“目前我們有400多個孩子,沒有一個是健康的,但排隊的人仍有1000多號。有的想領養孩子的家庭五六年都不一定能領到。”
一次偶然的機會,王明在網上發現了“圓夢之家”。新人一加入“圓夢之家”QQ羣,便會被管理員問兩個問題——“來自哪裏,領養還是送養?”之後,王明在羣裏的名字便被管理員改成了“領寶=東莞”,成了一名“領爸”。王明發現,這個有600多人的羣異常活躍,即使是深夜一兩點,都有人在“求寶”。
從這個角度來看,圓夢之家儘管在合法性上有待商榷,但卻有存在的合理性。
“網絡平臺在信息溝通上確實很有優勢,將收養和送養雙方結合起來,對於那種特別需求的收養人,通過網絡可以更容易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孩子。”姚建龍說。
以網絡收養爲代表的民間收養的興起,恰恰反映了當前我國官方收養體系存在的缺陷。根據民政部公佈的數字,中國現有孤兒人數爲61.5萬人,而在官方福利院收養的孤兒僅佔不到20%。
上海社會科學院青少所副所長程富財認爲,當前我國法律對收養設置的門檻過高,“比如年齡限制,被收養者需是14週歲以下,收養人必須是30週歲以下。我認爲應該放寬條件,以減少民間不合法的送養行爲出現。”
不過,他也承認,這可能涉及倫理爭議,需要謹慎處理。
2013年6月,王明和一位同在東莞的“寶媽”聊得很投機,但最終仍然卡在了“錢”上,“她要求我給4萬塊錢營養費,這太貴了。”作爲普通打工者,王明感慨“這年頭沒有錢就別想要孩子”。
七天搞定出生證的生意鏈
26歲的“領媽”萬琳(化名)等了1年,終於“圓夢成功”,收養到了孩子。但孩子的出生證明和落戶問題正在困擾着她。
辦出生證明、落戶口,才能讓孩子在法律意義上真正變成“自己的孩子”。圓夢之家的論壇裏可以找到專門的帖子,指導收養人如何給孩子上戶口。中國青年報記者通過QQ羣裏彈出的“代辦出生證明”廣告,找到了一家位於浙江的代辦公司。
一位吳姓工作人員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通過網絡收養孩子,需要辦理準生證、出生證明和落戶手續。
“準生證需要夫妻雙方去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辦理,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辦理,我們只提供出生證明,有了出生證明,上戶口自然就沒有問題了,而出生證明是全國通用的,因此在哪裏辦都一樣。”他說。
和收養孩子一樣,出生證明也是明碼標價,“現在是7000塊錢一個,只要提供夫妻身份證複印件,寶寶的資料,包括性別、姓名、身高和體重等出生資料,編輯成短信發送給我,然後通過支付寶付款,一個星期之內就可以取證了。”吳姓工作人員說。
根據他介紹,當前辦理出生證要麼通過醫院,提供自己身份證進行辦理,要麼通過代辦公司辦理,“但是很多人都不願意用真實信息辦理,怕泄露身份信息,日後麻煩。”
“我們的價格是浮動的,要看醫院給我們多少價格,但是浮動範圍並不是很大,一般就幾百塊錢的差價。”吳姓工作人員稱,辦理出生證明利潤並不高,“每個就賺個一兩百塊錢,錢都讓醫院掙走了。”
這名工作人員說,他們出售的出生證主要來自安徽與雲南的醫院。
另一家公司的負責人洪先生報出的價格是6500元到7000元之間。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辦理出生證明的價格基本上是“有漲不跌”。
“都是醫院出來的證,都是真的,醫護人員偷出來賣錢,搞不好工作都丟了,所以價格便宜不了。”據洪先生介紹,他提供的出生證明主要來自安徽、河南、湖南和廣西的醫院。
不過,洪先生公司的業務量並沒有外界想象得那麼大,“我們通過很長時間積累起的關係,長期在做,但是一個月也不會超過十個。準備什麼時候上戶,提前十天和我聯繫,七天左右便能收到出生證明。”
他認爲,如果想提高成功率,還需要“走關係”。“合法的收養,需要到民政部門登記,否則就算違法。所以,要想成功,最好去戶籍部門走一下關係,否則如果到時候辦事人員起了疑心,要求做親子鑑定,那就難辦了。”
李顯東表示,對於出生證,因有嚴格的計劃生育規定,不能代辦。“代辦出生證”的人本身就是沒有合法資質的,多是通過非法途徑獲取,也屬違法。
可是,對“領爸”、“領媽”來說,這是不得不做的事。
合理與合法之間還有多遠
其實,錢並不是收養之路上最大的困難,崎嶇坎坷在每個環節都會出現,比如遇到人販子、騙子,或者“寶媽”、“寶爸”後悔了。
倪挺(化名)就碰到了一個騙子。
“有一個兩歲的女寶寶要送養,雖然孩子有點大了,但我真的很喜歡。”對方給倪挺發去了孩子從出生到現在的照片,這讓倪挺愛不釋手。
接着,對方又向倪挺提出了一系列條件:收養補償、聯繫落戶、聯繫幼兒園等。在倪挺把所有事情都落實了之後,對方提出要坐飛機來倪挺所在的城市當面交流,於是,倪挺又忙着訂機票,訂酒店。
但是,倪挺最終並沒有在機場等到“寶爸”的身影,“回家一查,他們直接退票了,我買的都是全價票呀!”
另一位來自北京的“領媽”陳娥(化名),確實被孩子的親生父母“忽悠”了。
她今年已經36歲,因爲輸卵管問題,一直無法懷孕,光是人工授精就做了5次,但都以失敗而告終。去年,陳娥夫妻聯繫上了一個山東的“寶媽”。
“孩子生完3天以後,正是除夕,我們連夜趕回北京過年。”陳娥回憶說,新生兒不能坐飛機,坐火車又怕被查出來,只好開車回去,“連開了6個多小時,差點翻車”。
幸福去得太快。12天后,孩子的父母找上門來,強行從陳娥這裏要回了孩子。
陳娥說,在生產之前,雙方已經簽訂了協議,承諾了“永不相見”,甚至還摁了手印。
但她不得不把孩子還回去,“協議有什麼用呢?我又不能去告她。”
正由於此,北京師範大學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從兒童權益的角度給圓夢之家判了“死刑”。
他認爲:“網絡收養的產生雖然有一定的歷史條件,但是它並不受政府監管,之後容易產生糾紛,到頭來還是給孩子造成了傷害,留下了許多的後遺症。”
王振耀堅持,送養孩子的條件應該“越嚴格越好”。
“全世界的收養都是非常嚴格的,必須以孩子爲本,重視對兒童利益的保護,人有基本的尊嚴,不能把人當做商品,應該慎重一些,有一套嚴格的監管體系。”他說。
在王振耀看來,中國的收養體系最大的問題在於兒童福利制度存在“三無問題”:“第一是無兒童福利法,第二是無兒童福利行政指導體系,第三是無基層的兒童福利設施。在三無的狀態下,社會對兒童福利還沒有最基本的概念,這是最悲哀的事情。”
姚建龍認爲,要改善當前的民間收養現狀,需要民間與政府的配合。
“不要把民間與國家收養分得那麼清晰,只要有利於兒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則,能讓孩子有最好的歸宿,就應該接納它。”姚建龍說,網絡收養平臺只要不存在販賣兒童等非法行爲,就應該允許它的存在,但需要政府的審覈批准。姚建龍表示:“政府應該加大對兒童福利方面的投入,搭建信息平臺,將網絡收養平臺納入監管體系,將其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