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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津務工的王某是家裏的“頂樑柱”,其因瑣事糾紛將工友的左眼打成輕傷,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送薊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啓動刑事和解程序,王某誠懇認錯得到受害方諒解,受害方主動減少索賠數額。日前,檢察機關對王某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挽救了一個貧困家庭。
王某是河北省一名普通農民,與86歲的老母親和身體殘疾的弟弟相依爲命,全家人僅靠王某一個人打工維持生活。今年2月,爲了能夠多賺一點錢貼補家用,王某隨同鄉來到本市薊縣打工。一天,王某與工友乘農用車到工地幹活,途中二人因座位發生爭吵,隨後便扭打起來。王某將工友的左眼打傷。
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後,鑑定受害人的傷勢爲輕傷,遂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將該案移送薊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承辦檢察官綜合考慮該案所有事實和情節後認爲,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的主觀惡性並不大,犯罪情節輕微。事後,王某能深刻認識錯誤並向工友及其家人致歉。而王某是母親和殘疾弟弟的唯一撫養人,如果王某被判刑,那麼這個原本貧困的家庭無疑會陷入絕境。
檢察機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公正的執法理念,同時也爲了讓王某及其家人能夠正常生活,決定爲本案雙方搭建一個自願溝通的平臺,幫助他們化解矛盾。經過大量的勸解說理工作,王某的誠懇認錯得到了受傷工友及其家人的諒解。受害方將21000元的索賠數額主動減少,最終雙方以9000元的賠償數額達成和解。檢察機關依法對於王某作出不起訴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