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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高速路上橫臥着一具屍體,過往車輛從屍體上碾過,卻沒有一人報警處理。事後,數十位司機被江門交警從全國各地叫來協助調查,每人交了1.5萬元不等的“人道主義賠償”。
6月30日發生在瀋海高速大槐服務區附近的一起離奇事件,經媒體曝光後吸引了衆多的關注。有人爲世態炎涼感到痛心,也有人對交警的做法提出質疑,認爲“人道主義賠償”沒有依據站不住腳。
針對質疑,7月18日下午,江門市交管局發佈通告稱:當晚有34輛車涉嫌碾壓死者屍體,交警介入調查後,這些涉嫌肇事的司機自行與死者家屬達成了賠償協議。
交警協調“人道賠償”
部分已經前往江門開平協助調查過的司機18日向本報記者證實,江門交警高速三大隊通知他們,凡是當天晚上9點到11點途經事發地的車輛,都必須在一週之內趕到開平協助調查。如果不來,就會被定性爲肇事逃逸,並吊銷駕駛證。
司機們告訴記者,他們都先後從外地趕到江門。但到了之後,交警就向他們播放當晚涉事車輛經過該路段的監控錄像,然後就要求交錢,每輛車交1.5萬元,理由是“人道主義賠償”,如果不交,同樣會被定性爲肇事逃逸,並吊銷駕駛執照。
一位來自河南的劉女士告訴記者,她和丈夫前往江門交警高速三大隊後,由於手裏事情很多比較忙,急着離開,他們只好老老實實交足了1.5萬元。另一位姓丁的司機則表示,他和另外三名司機經過一番艱苦的“討價還價”,最終每人只交了3500元。
車主質疑合法與否
據司機們透露,看了交警提供的錄像後,他們感覺,當天晚上9時到11時經過此處的車輛大約有幾百輛,單是7月15日當天,就有來自全國各地的幾十位司機到達江門,他們都或多或少交了錢才得以離開。
司機們同時反映,他們交了錢後,交警部門讓他們在一份協議書上按手模印,協議書的大概內容是說給死者進行人道主義賠償。
雖然交了錢,交警表示不再追究責任,但談起這件事,許多司機仍然氣憤不已:“從錄像上看,我的車都沒有碾到屍體,憑什麼要我賠償15000元?”司機仇先生說,“如果說人道主義賠償,我會根據自己的能力來給一些,這種強制性的,是不是不合理?”
雙方說法出入很大
司機依舊疑問重重
針對江門市交管局的通告,一些已經交了賠償的司機再次提出質疑:這個行人唐××爲什麼會出現在高速上,這個爲什麼不交代?“人道主義賠償”到底合不合理?也沒有做出答覆。
同時記者發現,司機們和交管局的說法出入很大,前者說自己是“被迫交錢”,後者則稱是“自行協商”,究竟誰說的纔是真話?
江門交管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反覆表示,由於此案案情複雜,爲不影響辦案,暫時不方便對外再透露什麼,待交警完全偵查清楚之後,相關疑點自會向媒體公佈。
交警迴應
前車撞人後車碾壓
車主家屬自行協商
針對質疑,18日下午,江門交管局給出了一份簡短通告,稱這一切全是肇事司機與死者家屬自行協商處理的結果。
通告稱:2013年6月30日21時52分許,一輛魯L號牌重型半掛牽引車駛至G15瀋海高速3236KM+900M(往廣州方向恩平段)時,車身右後側與一名行人唐××(男,23歲,茂名化州人)發生碰刮,致唐××倒在主車道上。
事故發生後,魯L號牌車離開現場。隨後,唐××被途經的車輛碰撞、碾壓。交警部門經勘查,唐××倒臥在主車道上,已經死亡,身上有多處被車輛碰撞、碾壓的痕跡(後經法醫鑑定,唐××系被車輛碰撞、碾壓致死)。現場未發現肇事車輛。
通告稱,交警部門通過偵查,確認在途經事故現場的車輛當中,有34輛車涉嫌碰撞或碾壓唐××。7月3日,交警部門在山東日照市莒縣將碰刮唐××的第一輛肇事車輛魯L號牌車及駕駛員公××查獲。截至目前,交警部門已查獲涉案車輛27輛,仍有7輛未到案。
通告還稱,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大部分涉案司機特別是外地司機提出與死者家屬協商處理的要求。7月16日,死者家屬與其中的20輛涉案車方自行達成賠償協議,並接受了賠償款項。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中。(記者 趙應齊 通訊員 譚耀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