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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更好的適應修改後新刑訴法的要求,天津檢察二分院積極探索庭前會議程序,通過“三個主動”,確保庭前會議程序取得實效。一是主動建議法院召開。該院變“被動參與”爲“主動出擊”,在主審法官主持下,控辯雙方充分交換意見,使庭審活動明確了重點和焦點,做到了有的放矢,既提高了庭審效率,也保證了案件質量。
二是主動坦誠案件瑕疵。公訴人在參加庭前會議時,認真聽取辯方意見,主動示明案件存在的瑕疵,詳細闡述認定案件的意見和理由,儘可能說服辯方和法官,並適時提出提請證人、鑑定人出庭等解決方案,謀求訴辯審三方共識,促進庭審活動順利進行。如在公訴一起走私普通貨物案件中,因卷中有份證據存在瑕疵,雖經多方協調,仍然無法補救,庭前會議階段我院主動提出該份證據存在的問題,與辯護律師進行充分的信息交換,最後提出申請證人出庭的辦法,有效地保證了公訴效果,避免了庭審中無謂的糾纏。
三是主動調整出庭預案。根據庭前會議取得的共識,公訴人及時調整出庭預案內容,引導庭審活動有步驟、有重點進行,特別是針對辯方提出的新的量刑證據,認真審查判斷,對於有理有據的辯方意見積極採納,並及時修正量刑建議,樹立公訴機關客觀公正的良好公信。如在公訴一起涉黑案件中,涉及32名被告人、10項罪名、違法犯罪事實45起,通過建議法院召開庭前會議,將“案件管轄、有關人員迴避、證據信息交換、非法證據排除”等問題全部在庭前予以解決。該院針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貪賄、走私、殺人、販毒等疑難複雜案件,先後6次主動建議法院召開庭前會議。取得了使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更加明確集中,使庭審的對抗性更加激烈突出,庭審過程更加簡潔高效的效果。(通訊員王婷婷謝關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