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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未成年人為了充哥們兒義氣,受他人糾集參與聚眾斗毆,打傷被害人一家三口。河北區法律援助中心及時指派律師,從審查起訴階段到案件審理全程提供援助。日前,一審法院采納了律師意見,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不滿18歲的小海(化名)在網吧結識了高某等社會閑散人員。高某與他人發生矛盾,糾集人員報復對方,小海也被拉入伙。去年夏天,高某等人來到被害人住處,將其家中門窗玻璃砸毀,並持鎬把、木棍、水果刀闖入被害人住房,對被害人及其妻子、兒子實施毆打。後經鑒定,導致幾名被害人輕傷和輕微傷後果。
案發後,涉案人員相繼落網。小海在母親的陪同下來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被取保候審。河北區檢察院以聚眾斗毆罪提起公訴。該案審查起訴階段,河北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擔任小海的辯護人。律師了解案情,並依法在檢察機關查閱案卷材料,從中尋找對小海有利的相關事實和證據材料後,就案件事實、定性及量刑等與檢察官充分交換意見並提交了法律意見書。
庭審中,律師提出小海實施犯罪時系未成年人,犯罪情節輕微,系從犯,符合自首條件,請求法院從輕處罰。法院采納了辯護意見,判處小海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六個月。庭審結束後,小海表示服從判決,不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