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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專家們一再重申,以爲開徵了房產稅,房價會應聲而落,其實是個認識誤區。然而,在“邊調控邊上漲”的窘境中,仍有許多人對房產稅的出臺寄予了無限的期許。而這些人恐怕註定要失望了。據統計,全世界對住宅徵收房產稅的國家和地區約40個,迄今爲止,還沒有用房產稅抑制房價上漲的成功經驗。
而從上海、重慶的試點來看,房產稅遠不能承擔起地方主體稅源的重任。而房產稅成爲主體稅源,被認爲是將地方政府從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中“拯救”出來的有效辦法。
不僅如此,契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圍繞房地產業的各種稅費已達幾十種。而不管是向企業徵收的還是向個人徵收的,最終埋單的都是消費者。那麼,人們有理由問一句,如果一定要開徵房產稅的話,以前的這些稅費是不是有必要做個清理?
毫無疑問,在房產稅的真實定位與百姓的期許間存在着巨大的落差。由此,我們有必要問一問,出臺房產稅的目的到底是什麼?房地產稅收體系的改革不是簡單的“加減”問題,而是需要通盤考慮設計的問題。由此,才能保持稅制的“剛性”、調控的效率。房地產稅制改革需要新思路。
“看新聞上說,今年年內房產稅試點擴容的可能性非常大。我挺擔心的,這個稅會徵到自己頭上嗎?”北京的向小姐發出了這樣的疑問。
大學畢業來到北京,向小姐在這個城市已經工作、生活了10年。2008年年底,她與丈夫買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兩居室。從來沒想過通過房子來賺錢的她卻在去年開始謀劃買第二套房。
“去年7月有了孩子,父母過來幫忙帶孩子,現在的房子一下子感覺不夠住了。”向小姐告訴記者,去年下半年開始,北京的房價又開始了大幅上漲,爲了買一套合適的房子,她從四環一直看到了六環。今年6月,向小姐終於在西五環外買下一套大面積的住房。但沒想到不久就看到有關部委領導相繼對房產稅表態的新聞。
8月底,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時,都建議擴大房產稅試點。不僅如此,徐紹史還表示,房產稅試點擴容的時間表是今年下半年。也就是說,在未來4個月內,房產稅將會擴大試點。
儘管已有試點,但這個稅種一直以來並未被廣大民衆真正瞭解。房產稅是對所有的住宅都徵收還是隻針對一部分住宅徵收?房產稅的開徵會帶來房地產市場怎樣的變化?在現有的房地產稅收體系中,如何釐清房產稅與住宅建設、交易環節的稅收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