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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南方日報“城治——探索城市管理和諧之道”系列報道今天暫時畫上句號。五天的報道,我們圍繞城市管理的焦點問題展開調查和思考,也激發了人們對於城市管理問題的共鳴。
我們對於城市管理的關注和探討仍將繼續。城市裏的每一個人匯聚智慧,才能照亮城市前進的道路。真誠希望與更多人一道,共同破解城市管理中的諸多難題,真正形成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我們期待更多的真知灼見,期待城市的未來。
調查顯示,目前廣州常住人口加上流動人口已超過1600多萬人,行政區劃也從380多平方公里擴大到7400多平方公里,城管執法職能在20多年間從7項增加到321項。如按人口的萬分之三計算,全市城管執法人員編制應爲5000多人,現在編制缺口差額近2000人。
執法任務繁重與人手不足的矛盾其實折射出了更爲深遠的問題:管理任務過多推倒處於末梢位置的行政執法,令其難堪重壓,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制度正面臨着捉襟見肘的困境。
回首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試點之初,“一頂大蓋帽”擔起城管執法職責,令“七八頂大蓋帽管不住一頂破草帽”的現象得以終結,莫不令人稱讚。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也確實爲城市的秩序與發展做出了不小的貢獻。
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擴張遠遠超出了人們的想象,伴隨而來的管理和執法任務也在不斷涌現。一個部門承擔一座城市的大部分執法任務,豈不是“小馬拉大車”?這樣的結果可想而知。事實上,近年來頻頻發生於街頭的城管與小販的暴力衝突事件,和拆不完的違法建設,都在不同程度上顯示了,以一部門之力難承受城市管理之重。
城管應向何處去?
“‘小城管’的理念害死人。”專家指出,必須從“小城管”理念轉向“大城管”理論,將城市管理從一個部門的職能上升至城市政府的職能。
換句話說,從規劃到建設,從管理到執法,每一個環節的部門都必須承擔起城市管理的職能,而不是全部任務留到末梢環節去執行。
而由“小城管”走向“大城管”的另一層涵義則是,城市治理是城市政府與生活在這座城市上的人民的共同責任。城市是生活在這座城市的居民、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管理者的命運共同體,理應共同承擔城市的榮與辱,興與衰,治與亂。在這座城市中生活的每一個個體、組織都必須承擔起治理城市的責任。當然,這也是憲法和法律所賦予的權利。而要實現這樣的目標,城市政府則必須搭建起一個平臺,讓市民、社會組織參與到城市治理中。
胡良光黃少宏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