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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新區深化管理體制改革制定路線圖
分爲“兩步走” 做好七件事
天津北方網訊:昨天記者獲悉,濱海新區深化管理體制改革將分步實施,結合新區換屆,分兩個階段,重點做好以下七件事。
第一階段
1.撤銷塘沽、漢沽、大港工委和管委會。
2.理順條塊關係。區委、區政府全面領導和統籌新區的整體工作,功能區和街鎮黨政領導機關履行對各自轄區的管理職責。原塘漢大工委、管委會所屬部門和單位撤銷後,暫作爲新區對應部門的工作機構,在其上級部門的領導下,承擔當地相關職能。原塘沽、漢沽、大港羣衆團體接受上級對應組織指導,撤併事宜按有關法規章程辦理。成立區委街鎮工作委員會、區政府街鎮工作委員會。
3.妥善安置相關人員。本着對事業負責、對幹部負責的精神,區別不同情況,多渠道、多方式安置好乾部,切實做好過細工作,保證幹部的切身利益不受影響,確保改革平穩順利實施。
第二階段
4.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積極探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新路子,成立濱海新區行政審批局。按照有放有收的原則,梳理規範各類行政審批事項,強化過程服務和事後監管。將與招商引資、項目投資建設、企業生產經營等密切相關的行政審批職能,連同相關編制、人員整體劃轉到審批局,實行集中審批。將與居民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社會管理和服務事項,下放到街鎮辦理。健全監督機制,保證審批局公開、透明、高效、廉潔運行。進一步理順新區與市垂直管理部門的職責關係,完善“新區事新區辦”機制。
5.整合提升街鎮。堅持從實際出發,本着工作急需、條件成熟、分步實施的原則,合理調整街鎮區劃,規範設置街鎮內設機構,充實街鎮力量,擴充街鎮職能,推進工作重心下移,提升街鎮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能力,努力把街鎮做大做強。
6.整合優化功能區。在科學確定產業佈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礎上,本着區位相鄰、功能相近、優勢互補、促進發展的原則,對功能區進行合理整合,充實相關職能,擴大發展自主權,拓展功能區發展空間,不斷增強功能區核心競爭力。
7.修訂濱海新區條例。做到有法可依,爲濱海新區改革開放提供法制保障。(記者 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