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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渤海早報報道了很多市民上下班通勤都有拼車需求,但同樣大部分市民存在拼車顧慮。對此,渤海早報記者採訪有關律師瞭解到,在目前的法律法規下,拼車是一種合理但不完全合法的新事物,選擇拼車還需慎行。
家住河東區的蘇妹上下班與鄰居拼車已經有兩年多的時間,雖然拼車給通勤出行帶來了很多方便,但是對於拼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經濟糾紛等問題,蘇妹一直心存疑慮。渤海早報記者採訪瞭解到,和蘇妹有同樣想法的拼車族不在少數,由於現行法律制度和保險政策沒有對拼車有任何規定,拼車者的權益很難得到法律的保障。
交警塘沽支隊民警介紹,拼車司機對乘客收取費用,這樣就存在一定的運營關係,而個人是不具備運營資質的,拼車收費屬於違法運營。塘沽法律服務援助中心劉斌表示,目前,還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界定乘車人交納多少錢屬於“共攤燃油費”或者屬於收費運營,因此從法律角度來說,不建議市民選擇拼車出行。
然而,面對日漸增多的拼車需求,濱海新區卞洪偉律師建議拼車者在拼車前要檢查駕駛員的駕駛證,主動獲悉駕駛員的個人信息,並簽訂“拼車協議”。在拼車協議上要明確列出拼車路程、時間、費用以及拼車人的責任、義務等。此外,車主在提供拼車服務的行車過程中一旦發生意外交通事故,應根據交通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
有多年國外生活經歷的徐映紅女士介紹,在美國,很多城市的停車場往往都設有拼車專用停車位,並有停車優惠,在高速路上也有專用高承載率汽車車道。在德國的一些城市,在交通高峯時段,空車上路還要受罰。徐映紅說,隨着城市的快速發展,我們也應該逐步完善相應的政策或規定,讓城市居民出行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