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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河北聶樹斌案,昨日又有了新進展。聶案的4位申訴代理律師,昨天上午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河北高院)要求查閱和復制聶案當年的卷宗材料。河北高院接待了4位律師,但未做出書面答復。
9月27日,河北高院二審裁定,駁回王書金上訴,維持原判。但聶家認為,認定王書金不是殺害康某的凶手,但不能等同於聶樹斌就是殺害康某的凶手。受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和父親聶學生的委托,國內著名律師劉博今、楊金柱、陳光武、李金星相繼成為聶樹斌案申訴的代理人。
昨天上午,4位律師一塊來到河北高院,要求查閱和復制聶案當年的卷宗材料。
『河北高院接待了我們,出面的是立案庭的一位女法官。』劉博今律師告訴記者,這位女法官認為,聶案的申訴律師不能查閱或復制聶樹斌案的卷宗。理由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的一份『關於死刑案卷存檔問題的答復』。該《答復》中稱『對死刑案卷中執行死刑筆錄、布告簽發稿、執行死刑報告、死刑執行照片等不宜對外公開』。
『我們當時就提出了異議。我們要求查閱的不是聶樹斌案執行死刑期間的筆錄和報告,而是聶樹斌案審理期間的證據和筆錄等卷宗。』劉博今說,他們要求查閱和復印卷宗,是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等進行的。
最終,河北高院就是否同意聶樹斌案申訴的4位代理律師查閱和復印聶案卷宗,未做出書面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