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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廣西貴港市港北區法院獲悉,一名公交車司機在進站停車下客後,大意忘關車後門,繼續行駛中,不料有乘客從後門跌落車外身亡。近日經法院審理,司機周某旺因犯交通肇事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據貴港市港北區法院介紹,2011年9月15日15時許,司機周某旺駕駛公交車在一站臺停車下客後未關車門,繼續行駛至貴港建設西路495號民宅門前路段時,站在後車門等候下車的54歲女乘客盧某,不幸從打開的車門跌落至車外的地面上,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後經交警部門認定,周某旺在此次事故中負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後,周某旺所在的單位貴港市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支付盧某醫療費人民幣8萬餘元,並賠償盧某親屬人民幣20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爲,周某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造成1人死亡,並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爲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在交通肇事後,周某旺自動投案,如實交代肇事經過,並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根據我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法院一審判處周某旺有期徒刑9個月。(記者鄒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