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名大學生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釀成一起交通事故,結果被判處刑罰。
被告人王某是一名在校大學生。2012年8月的一天凌晨,他酒後駕駛朋友的汽車,在本市河東區八緯路附近將一輛停放在路邊的汽車撞損。後經鑒定,王某當時屬於醉酒駕車。日前,河東區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拘役四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