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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凌晨兩點多,以60公里/小時的車速通過沒有信號燈的路口,致使一名行人被撞死。交警開發區大隊民警提示司機,過沒有信號燈的路口時應將車速降到20公里/小時以下,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今年7月26日凌晨兩點,某單位職工王某開着小型貨車行駛在津塘路上,當時他正急於趕赴施工現場執行任務。當他沿着津塘路由東向西行至五號橋路口時,視線範圍內突然閃過一個影子,王某仔細一看,原來是通過馬路的行人。當他反應過來再踩剎車時,車輛卻已撞上了行人,造成行人死亡。
事故發生後,交警立即趕到事發地進行現場勘查,通過車輛行進軌跡和攝像頭記錄。王某當時通過路口時速達到60公里/小時,遠遠超過20公里/小時的規定時速,超速行駛致使悲劇發生。王某說,當時夜深人靜,馬路空曠,路口也沒有信號燈,想着快點通過路口,沒想到事故就發生了。
“現在很多司機都能夠自覺遵守信號燈,做到不闖紅燈、不搶黃燈。”交警開發區大隊民警說,但對於一些沒有信號燈或者是黃燈閃爍的路口,駕駛員們常常會放鬆警惕,看路面清靜,就不降速,高速通過路口,可一旦出現意外,就來不及制動了。在無燈路口,大部分駕駛員的想法都是“搶”而不是“讓”,這無形中便讓事故發生率大大提高。
如今,王某已經被吊銷駕照並依法接受處罰,如果當時王某在通過路口時將速度降下來,也許一切都不會發生。近日,交警開發區大隊深入轄區單位就“7·26”重大交通事故召開現場會,相關負責人對事故進行了深入分析,同時事故單位接受了黃牌警告的處理。開發區大隊相關負責人說,在通過沒有信號燈的路口時,駕駛員首先要降低車速,觀察周邊車輛情況,保持20公里/小時通過路口,對對向車輛及行人進行避讓。駕駛員要時刻保持良好的駕駛習慣,避讓他人,杜絕強行過口。(記者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