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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全年最低價,您買貴了我補差價”,這樣的宣傳語出現在一些實體店和網上商城中。但是有消費者發現,商家借節促銷過於頻繁,“買貴了補差價”有點折騰人。
日前,市民吳小姐在本市一家大型電器商城購買了幾件廚房設備,當時享受8.5折優惠。可是沒想到在隨後的促銷日當天,該品牌活動折扣降爲7折。隨後她找到商家追討說法,幾番交涉後,商家最終同意按7折活動優惠計算貨款。針對本月的年末促銷潮,吳小姐不打算再爲差價折騰了。
記者採訪發現,很多市民對於本市一些商家在促銷時標榜的“全年最低價”抱有懷疑心態,只有少數大型賣場把“補差價”的承諾寫在合同中。此外,爲了吸引消費者,一些網上商城也採取了價格保護的措施。比如,一家網上商城的價格保護服務規定,貨到付款和上門自提的訂單,下單後訂單中某種商品出現降價行爲,訂單付款簽收之前都可以申請差額補償,先貨後款訂單在所購商品到達當地城市之前都可以申請價格保護。對此,一些法律維權人士指出,只要商家在宣傳資料中強調了“買貴退款”、“補差價”等詞語,就應對自己的承諾負責。不過一些消費者也認爲,自己往返奔波的維權成本也有點高,有點累,最好商家在促銷時能更真誠、更主動些。 (記者劉英潮實習生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