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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懷疑女友背叛自己,而且被女友罵是“廢物、窩囊廢”,24歲的男子陳俁霖與女友爭吵中將其勒死。被抓後,他不但痛快交代了殺害女友,還添油加醋地編造了鈍擊、強奸、焚屍等很多惡劣細節,並編造了一系列根本不存在的“搶劫”等行為。23日記者獲悉,市一中院對此案做出了一審判決,陳俁霖“求死得死”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黑龍江籍的陳俁霖出生在1989年,此前曾兩次因搶劫被判刑,2011年7月纔刑滿釋放。
據檢方指控,今年3月18日凌晨,陳俁霖和女友馮某行至大興區舊宮鎮科技路南側樹林時,因生活瑣事發生口角,陳俁霖將馮某勒死後掠走馮某的錢包、數碼相機、手機等物品。檢方認為,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陳俁霖刑事責任。
陳俁霖稱,他2012年底來京後,在足療店內打工,並很快和同事馮某確定了戀愛關系。陳俁霖說,交往一段時間後,他回了趟老家。從老家回來後,就發現女友對自己的感覺不對了,他懷疑女友背叛了自己。
案發當晚下班後,陳俁霖和女友發生爭吵,為了制止女友的謾罵,他用胳膊勒住女友的脖子。三番五次下來,最後,他感覺女友身體下墜倒地,再也起不來了。他伸手試探,發現女友已停止了呼吸,因擔心屍體被發現,他將屍體拖至附近沙土堆,用碎石和石膏板掩埋後,撿起女友的包,離開現場。
陳俁霖說,案發後,他也想到要自首,但又想先回老家看看父母,最終在北京火車站附近被民警抓獲。
據了解,被抓後,陳俁霖在預審初期曾供述自己對女友有強奸以及擊打頭部的行為,並曾購買汽油打算焚屍,還交代了多起搶劫罪行。而屍檢結果顯示,馮某並沒有遭受性侵害的跡象,頭部也沒有遭鈍器擊打的痕跡,而陳俁霖自稱購買汽油桶的店鋪也證明其所述的油桶多年前便已不再銷售,至於陳俁霖供述的多起搶劫案,北京警方同當地公安機關核實時,也均被告知無相關接報案記錄。
對此,陳俁霖稱,自己剛剛到案的一個多月,因為一心求死,所以纔編造了一堆自己沒乾過的罪行。
檢方認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陳俁霖刑滿釋放後五年內又重新犯罪,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法院經過審理,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俁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