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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市國稅局瞭解到,此前受小汽車總量調控管理政策影響,暫停辦理的車輛購置稅徵繳業務恢復正常。即日起,已購車的市民可前往市國稅局車購稅分局各徵收網點繳納稅款。12月16日零時前購買的小汽車,需提供相關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市國稅局與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聯合在全市增設6處車購稅徵收點,使全市可辦理該業務的徵收點達到10處。10處網點辦公時間均爲上午9時至下午5時。爲方便市民辦稅,除空港、寶坻、行政許可中心工作站外,其他網點週六、週日將加班辦公(週末加班何時結束,請關注市國稅局門戶網站)。因年終結賬原因,12月31日和2014年1月1日兩天所有網點暫停辦理車購稅業務。同時,各辦稅網點將優先爲個人購車者辦理單輛車購稅業務。爲大單團購業務繳納車購稅的,需提前與市國稅局車購稅分局辦稅大廳或空港、寶坻、行政服務中心工作站預約。若有政策變動,將在市國稅局門戶網站發佈通知。
市國稅局提醒納稅人,在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時應提前準備好以下資料:1.2013年12月16日零時前,單位和個人與汽車銷售經營商簽訂車輛銷售合同並交付定金,或者簽訂車輛銷售合同並取得車輛銷售統一發票的,需提供相關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證明原件和複印件。2013年12月16日零時後,單位和個人購置小客車,需提供本市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的原件和複印件。2.車主身份證明。3.車輛價格證明。4.車輛合格證明。5.《車輛基本信息表》《車輛購置稅徵管系統專用進口車輛電子信息》等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記者金學思通訊員秦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