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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天津濱海新區、河北省黃驊等地接連製造11起搶劫案,並致一名被害出租車司機死亡的罪犯辛昌熹,昨日被執行死刑。據介紹,作案時,辛昌熹才19歲。
2010年6月至8月間,辛昌熹與劉某、閆某(已判刑)、王某等人交叉結夥,在天津市濱海新區、河北省黃驊市等地,針對過往車輛、出租車司機搶劫,先後作案11次,劫得現金、手機等財物合計價值約188360元。
其中,同年6月21日的一起最爲惡劣。當天,辛昌熹夥同劉某、閆某等人預謀搶劫出租車,將一出租車司機殺害。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昨天上午,市二中院依法將搶劫犯辛昌熹押赴刑場,執行死刑。記者高立紅通訊員戴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