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某鎮勞保中心副主任利用職務便利,虛開收據報銷,倒出公款侵吞。鑒於其在案發後退繳了贓款,日前,北辰區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今年60歲的王某曾於2007年4月至2012年10月間擔任本市北辰區某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副主任。2007年12月至2011年1月間,王某利用職務便利,使用某油墨廠、某木業公司、某五金制品廠公章,虛開收據報銷,侵吞公款3萬餘元。2012年5月4日,王某經傳喚到案。案發後,王某退繳了贓款。(記者孫啟明實習生潘一維通訊員劉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