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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月9日上午,公安大港分局人口管理支隊和勝利派出所有關負責同志來到勝利街前進裡汪女士家中,把剛剛簽發的《准予遷入證明》送到她的手中。汪女士緊緊拉著民警的手,感動地說:『謝謝公安機關,謝謝各級領導,可為我們家解決大難題了。』
汪女士今年37歲,是湖北省人,2005年嫁到大港。就在不久前,汪女士被查出患有嚴重疾病,可由於戶籍還在湖北,不能在津辦理醫療保險,這對於經濟條件本就不寬裕的汪女士一家來說,成了天大的難題。而盡快把汪女士的戶口遷到天津,成為一家人的心願。按照天津市戶籍管理的現行政策,滿35周歲、結婚後投靠丈夫滿10年纔可以申報戶口來津,可汪女士投靠丈夫生活只有8年,未達到投夫落戶標准。但辦不了天津戶口,就無法上醫療保險,高額的醫療費令汪女士一家舉步維艱。
公安大港分局人口管理支隊得知汪女士的情況後,立即組織勝利派出所和支隊負責戶口審批專職民警來到其家中,深入了解情況,積極為她准備戶口申報材料。同時,人口管理支隊在分局領導支持下,及時將汪女士具體情況向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總隊匯報,得到總隊領導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並將此事作為特殊情況對待,及時召開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為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特事特辦,同意照顧批准汪女士投靠丈夫來津落戶,並在第一時間簽發《准予遷入證明》,汪女士落戶問題得到圓滿解決。(記者解金釗通訊員李歡群陳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