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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常女士對記者說,她在乘長途汽車時,由於司機急剎車,造成其受輕傷。由於交涉未果,她準備起訴客運公司,請問應該怎麼起訴。
本市律師郭棟解答: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乘客乘坐長途汽車購票後即與長途汽車方成立了客運合同關係,長途汽車有義務將乘客安全地運送到目的地。在路途上,如因長途汽車司機的原因造成乘客受傷,長途汽車方應向乘客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還有的情況是由第三方車輛與長途汽車相撞發生交通事故,在這種情況下,乘客可以有兩種不同法律關係起訴的選擇。首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進行責任認定,乘客可以選擇造成交通事故的過錯方起訴要求賠償,這也就是法律上講的侵權法律關係。其次,乘客也可選擇合同法律關係對長途汽車方提起訴訟,根據《合同法》客運合同一節第二百九十三條“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的規定,本案中,乘客向長途汽車公司購票後,雙方即成立了客運合同關係,長途汽車方有義務將乘客安全地運送到目的地,同時根據《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條“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的規定,長途汽車運送乘客的過程也就是其履行客運合同的過程。因爲司機急剎車造成乘客受傷的,除非長途汽車方能證明是乘客故意、對自己的人身安全存在重大過失或自身健康問題造成人身傷害的,否則,長途汽車方就應向乘客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那麼是不是隻有花錢購票的旅客才能適用此條法律規定呢?對此,《合同法》也作了專門的規定,即按照相關規定享受免票乘車、持有優待票、經長途汽車方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由於長途汽車方的原因身體受到傷害的,長途汽車方也應承擔賠償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選擇“侵權法律關係”還是“合同法律關係”提起訴訟,會有兩種不同的法律後果。“侵權法律關係”的法律依據是《侵權責任法》,其中規定了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如果乘客受傷達到一定嚴重的後果,在向侵權人主張經濟損失的同時,還可要求侵權人賠償精神損失。而“合同法律關係”的法律依據是《合同法》,合同法並沒有對精神損害賠償作出相關規定,合同法規定的賠償原則是賠償實際受到的物質損失。因此,選擇“合同法律關係”進行訴訟的,法院不會判決賠償乘客的精神損害。(記者張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