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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本市受理2013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和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爲方便納稅人申報,地稅部門根據每一位兩處或兩處以上納稅人扣繳信息,製作了“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在發放年度個稅完稅證明時,與《稅務事項通知書》一併送達納稅人。
市地稅局工作人員介紹,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的義務人以及國務院規定其他情形的個人,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有關法規辦理納稅申報。
納稅人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和“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後,應及時覈實情況,若確屬2013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或取得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應於3月31日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納稅人對“免填單”相關信息覈對無誤並簽章後,可直接申報並補繳稅款;若“免填單”與實際情況不符,可依據實際情況自行填報,經稅務機關覈實後,申報補繳稅款;若個人未取得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只需填寫《未取得兩處或兩處以上工薪所得聲明》,地稅機關將以此爲線索對相關單位進行檢查。
開具完稅證明,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去單位主管稅務局辦稅服務大廳申請開具。如需委託辦理的,還應提供有本人簽章的委託授權書原件一份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其他納稅人提供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填寫《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開具完稅證明申請表》時,申請人可從天津財政地稅政務網http://www.tjcs.gov.cn下載,也可以到主管地稅局領取。申請人爲自然人的由本人或代理人簽章,其他納稅人由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記者付殿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