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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市地方稅務局獲悉,自1月1日至3月31日,本市受理2013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和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爲方便納稅人申報,今年地稅部門根據每一位兩處或兩處以上納稅人扣繳信息,製作了“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在發放年度個稅完稅證明時,與《稅務事項通知書》一併送達納稅人。
納稅人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和“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後,應及時覈實情況,若確屬2013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或取得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納稅人,應於3月31日前辦理自行納稅申報。納稅人對“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相關信息覈對無誤並簽章後,可直接申報並補繳稅款;若“免填單”《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與實際情況不符,可依據實際情況自行填報,經稅務機關覈實後,申報補繳稅款;若個人未取得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只需填寫《未取得兩處或兩處以上工薪所得聲明》,地稅機關將以此爲線索對相關單位進行檢查。
市地稅局工作人員介紹,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國家規定其他情形的個人,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有關法律法規辦理納稅申報。目前,市地稅部門正着手梳理2013年度個人所得稅申報信息,製作《2013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指南》、根據納稅人扣繳申報信息,覈算並郵寄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所得納稅人納稅申報“免填單”。
3月31日後,地稅部門將對符合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和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的納稅人申報情況進行專項覈查,對未依法申報、申報不實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記者金學思通訊員李英傑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