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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故意傷害案提起公訴,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李某判處刑罰。
被告人李某,20歲,與被害人劉某同住在一個宿舍內。2013年8月的一天下午1點多,在兩人同住的宿舍內,被告人李某因瑣事與被害人劉某發生口角,後被告人李某用拳頭將被害人劉某鼻部打成輕傷。案發後被害人劉某報警,民警到現場後將被告人李某抓獲。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檢察官提醒市民,在遇到問題的時候應該更加冷靜地思考,而不是被自己的衝動支配而大打出手,暴力永遠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只會帶來個人的傷痛和法律嚴厲的制裁。特別是居住在同一個屋檐下,更應該相互理解、相互寬容,共同努力營造一個好的生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