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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本市下發《關於調整居委會退養主任生活補貼標準的通知》,根據本市社區居委會退養主任生活補貼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的有關規定,經研究,將調整居委會退養主任生活補貼標準。調整標準依照天津市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幅度,從2014年4月1日起將居委會退養主任生活補貼標準從每人每月855.5元調整爲每人每月1005.5元。
據瞭解,除了調整居委會退養主任生活補貼標準,今年,本市還將按照去年提出的,利用三年時間,使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生活補貼標準基本達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工作要求,調整社區居委會成員生活補貼標準,即生活補貼爲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85%,到明年,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生活補貼標準有望達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水平。(記者單學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