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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市機動三輪車治理工作穩步推進,市殘聯有關負責人昨天通過本報提醒殘疾人,殘疾人專用代步車嚴禁用作非法營運,且駕駛時需要注意七方面事項。
昨天,本市殘聯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本市已有8個區縣啓動殘疾人專用代步車置換工作,5月1日前中心城區和環城四區將全面展開置換,爲殘疾人出行提供便利條件。殘疾人專用代步車現分爲新舊車置換和自費購買兩種方式。其中,將專用代步車以舊換新的殘疾人,在各區置換中心可以辦理相關手續,且隨車發放《天津市殘疾人專用代步車管理辦法》,做到人手一冊,讓所有殘疾人駕駛員對代步車的使用和注意事項都能有充分的瞭解。
對於自費購買專用代步車的殘疾人,可以登錄天津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維權辦事指南,按照《殘疾人自費購買專用代步車登記上牌辦理流程》的相關要求到指定銷售網點進行購買。
市殘聯有關負責人特別提醒,殘疾人駕駛專用代步車需要注意七方面事項。首先,要自覺遵守《天津市殘疾人專用代步車管理辦法》;第二,嚴禁違規駕車;第三,嚴禁私自改裝車輛;第四,嚴禁車輛轉借健全人;第五,嚴禁使用殘疾人專用代步車進行非法營運;第六,注意自身車輛的防護防盜;第七,在保修期內不要到非指定服務網點維修,以免車輛產生問題。
爲規範和管理殘疾人專用代步車,本市出臺了《殘疾人專用代步車管理辦法》。規定須符合年滿16週歲,持有區、縣殘疾人聯合會開具的下肢殘疾證明,所駕車型符合准予上路行駛殘疾人專用代步車的種類等條件,纔可申請使用殘疾人專用代步車。(記者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