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澤市紀委對單縣中心醫院院長、黨委書記付道春(副縣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付道春在擔任單縣衛生局局長及單縣中心醫院院長、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
付道春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經菏澤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菏澤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付道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