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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超市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將倉庫內高檔香煙帶出變賣。鑒於該員工有自首情節且積極退賠損失,日前,紅橋區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其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
女青年穆某是本市一家大型超市某分店組長。2012年1月至3月間,穆某利用職務便利,將店內倉庫中的部分軟包、硬包『中華』牌香煙及珍品『雲煙』私自帶出店外,通過朋友張某變賣給紅橋區一家煙酒店,獲利人民幣2萬餘元。超市工作人員到穆某所在分店核對庫存時,發現該店部分商品丟失,於2012年5月22日對穆某進行詢問,穆某主動交代其侵吞超市商品的行為,後公安機關對其立案偵查。案發後,被告人穆某與受害超市達成賠償協議,一次性退賠該公司人民幣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