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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為進一步探索門診特定疾病按人頭付費模式,構建『醫、保、患』三方共贏機制,經研究,本市決定8月1日起擴大糖尿病門特按人頭付費試點范圍。
據介紹,在南開區三潭醫院試行糖尿病門特按人頭付費的基礎上,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市衛生局組建的天津市慢性疾病綜合管理醫療協作體所屬的16所基層醫療機構,進一步驗證糖尿病門特按人頭付費的科學性與可行性,為在全市推行糖尿病門特按人頭付費工作積累經驗。
生活、居住在上述基層醫療機構所在區縣行政轄區內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經糖尿病門特鑒定機構鑒定,並登記確認為糖尿病門特的參保患者,均可在協作體所屬16所基層醫療機構中自願選擇一所簽署定點就醫協議,在協議年度內應當在簽約醫院診治糖尿病。基層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試點人群條件的人員自願參加試點。
簽約醫院向簽約糖尿病門特患者提供醫療服務,不受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以下簡稱『三目』)限定。簽約醫院主動提供的醫療服務,無論是否符合『三目』規定,不得額外收取費用;簽約醫院可以拒絕提供由參保患者主動提出的各種醫療服務,也可在參保人員費用自理的情況下提供相應服務。簽約糖尿病門特患者在簽約醫院進行糖尿病門特治療,實行刷卡結算。降血糖藥品發生費用超過10000元的,可繼續實行聯網報銷。
這16所醫院分布在南開區、和平區、河西區、河北區、河東區、紅橋區、濱海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