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讀者王先生:駕駛營運車違法如何被記分處罰?
交管部門答復:營運車輛一般是長時間、高頻率地在道路上行駛,且載客載貨數量多,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員財產損失。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一次罰記12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罰記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