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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獲悉,全市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調查工作原則上於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原則上將於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
本市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調查的任務範圍包括全市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範圍內的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房屋(已完成房屋拆遷、已取得集體土地徵收批准文件,以及已列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並已取得項目用地整體審批批覆文件的土地及地上房屋除外)。各區縣國土資源部門逐村確定調查範圍,並上報市地籍管理中心備案。調查工作以鄉鎮(街道)爲單位組織開展,採用覈實和調查相結合的方法,按照地籍總調查的方式開展房地權屬調查和土地房屋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