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10時,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人民檢察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規定》,通報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的有關情況。
發佈會上,最高檢新聞發言人張本才表示,《規定》要求檢察機關對六類減刑、假釋案件一律進行調查覈實。六類案件包括:因罪犯有立功表現或者重大立功表現擬提請減刑的;擬提請減刑、假釋罪犯的減刑幅度大、假釋考驗期長、起始時間早、間隔時間短或實際執行刑期短的等六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