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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個體美容院老板在散發宣傳圖冊時,與小區保安發生爭執,致使對方受傷。河東區人民檢察院近日以故意傷害罪對張某提起公訴。
被告人張某,女,38歲,個體美容院老板。去年8月的一天,張某與其妹妹來到河東區某小區散發宣傳圖冊,因被小區保安劉某阻止進入,雙方發生爭執。後張某用腳狠踢劉某腰部,致劉某受傷。經鑒定,劉某腰2左側橫突骨折,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案發後,張某被抓獲歸案。
本案附帶民事部分雙方已和解解決,被害人對被告人表示諒解。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緩刑考驗期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檢察官提示廣大市民,在為店鋪做宣傳時應注重方式方法,注意與人溝通協調,暴力衝突不可取,這樣既傷害了他人,又會使自己受到嚴厲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