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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015年,本市90%以上的初中將實現劃片入學,如何保證每個孩子都能公平地享受優質教育資源,成爲家長最關心的問題。9月2日,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出臺《關於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提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後,原則上應交流;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於交流總數的20%,以達到師資資源的均衡配置。記者胡春豔
從本市教育部門獲悉,今年本市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合理流動工作的意見》(徵求意見稿),擬於2014年啓動區縣域內教師校長3種交流流動方式。昨日獲悉,和平、河西等區縣已陸續啓動教師交流制。
3種交流流動均衡師資
1.教師區域內交流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編在崗的教師,在同一所學校連續工作或任教達6年,原則上均應交流,每學年交流的比例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8%,其中骨幹教師交流應不低於交流總數的10%至15%,交流期限不少於2年,交流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的,交流期限原則上不少於1年。
2.學區內部流動
大力推進教師在同一學區不同學校,或同一學校不同校區之間進行流動,流動週期一般爲2至3年,可採取承擔教學任務,上研究課、示範課,開展教育教學專題研究等多種形式進行。逐步實現學區內教師交流常態化,確保學區內部義務教育較高水平的均衡發展。
3.入職流動制度
新入職教師在聘用學校工作滿6年以後,該校不再續聘,必須流動其他學校應聘,以逐步建立區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合理流動的長效機制。
農村任教經歷掛鉤晉升
從2014年起,對具備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經歷的教師,在晉升教師職務時,可以優先申報;35歲及以下的教師申報高級職稱時,須具備在農村學校任教1年的經歷;凡參評特級教師和市級及以上模範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人員,須具備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職1年的工作經歷。切實保障參加交流教師的工資待遇,並制定優惠傾斜政策,到農村學校交流任教的教師享受鄉村教師生活補貼政策。
實例
和平區教師如何交流
新學期開學,和平區11中的學生們發現,學校裏多了幾個新老師,原來他們是來自20中的骨幹教師。
據介紹,爲了縮小校際差距,本着有利於實現2015年初中招生免試就近入學的要求,和平區教育局按照相對穩定、合理流動、相對均衡、資源共享等原則,合理配置優質教師資源。
和平區中學自2009年開始實施教師互派交流,涉及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信息技術、美術等學科,派出了包括特級教師、市區級學科帶頭人等在內的學科骨幹教師參加教師交流活動。
據介紹,2007年和平區正式啓動區域教師互派交流工作。迄今爲止,小學階段連續7年(今年是第8個年頭)開展優秀教師互派交流活動;今年將採取兩大模式,即互派輪崗模式——區內小學之間互派優秀教師輪崗任教1年;學科共建模式——區內小學之間強弱學科的教師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