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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女子與他人同居生女後,瞞著孩子父親以3萬元價格將親生女兒賣掉。案發後,該女子已被判刑。日前,涉案一名居間人被北辰區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
女子杜某(已判決)與張某系非婚同居關系,後於2013年7月14日產下一女。四川省女青年范某通過同鄉張某結識杜某,並從杜某處得知其打算將親生女兒賣給他人收養。田某(另案處理)通過打牌認識了范某並得知杜某的情況,遂伙同范某將杜某介紹給正欲收養孩子的方某。杜某在張某不知情的情況下於2013年8月7日15時,在北辰區某村一旅店內將剛出生未滿月的女兒以3萬元的價格賣給方某,並與其簽訂收養協議一份。田某從方某處獲介紹費用2萬元,後范某在不知田某獲利2萬元的情況下向田某索要好處費,田某分給范某2500元。
同年8月15日,杜某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范某於同日落網。後涉案女嬰被公安機關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