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在第一個國家烈士紀念日到來之際,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按照《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財政局關於給部分烈士子女發放定期生活補助的通知》精神,從2011年7月起,各級財政累計爲本市部分烈士子女發放定期生活補助資金2400多萬元,以解決部分烈士子女生活困難問題。此外,市財政累計撥付專項資金1500餘萬元改造10處烈士陵園,修繕加固革命烈士紀念碑。
據悉,目前本市共有符合補貼條件的烈士子女1350人。符合條件人員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烈士證明書、本人與烈士關係證明等相關材料,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有關登記審覈表,經審覈通過後,由民政部門發放定期生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