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犯罪嫌疑人酒後將一名煙酒店老板打成輕傷,被河東區人民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
被告人李某,男,46歲,2014年5月的一天,李某酒後行至本市河東區某煙酒店,無故對煙酒店老板劉某進行辱罵,並用啤酒瓶將煙酒店的玻璃砸碎,後對劉某進行毆打,造成劉某左股骨輕傷。經群眾報警,公安機關將李某抓獲歸案。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