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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讀者於先生:我的經濟條件不好,父母每個月的退休金和其他兄弟姐妹給的贍養費都不少,像這種情況我可以不給父母贍養費嗎?請法律專家講解一下關於贍養方面的知識。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本市律師王根餘介紹,依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是否有退休金或積蓄,子女都應該盡贍養義務,給父母贍養費。
法律明確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所謂義務,就是所有的成年子女都應該贍養父母。贍養的內容具體包括:給父母提供生活費、醫療費以及精神上的關心等。法律並沒有規定父母有退休金或積蓄子女就不用給贍養費,因為有些父母的積蓄可能不能滿足其醫療所需。同時,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子女有義務照料其基本生活或請他人照料,相關費用也要由子女支付。
對於贍養費的數額,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以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當地人均生活費數據為基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於其家庭成員的生活水平。
關於贍養還有一種情況,如果繼子女在未成年時被繼父母撫養,形成了撫養關系,那麼繼子女長大後,要像贍養親生父母一樣贍養繼父母。如果是子女成年之後父母纔再婚,則成年子女對繼父母沒有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