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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上午,記者來到寧河縣東棘坨鎮政府院內的人民調解委員會,見到了41歲的調解員劉振順,從事人民調解工作十多年,化解農村糾紛幾百件,他卻自謙地對記者說:『我就是一名普通的調解員,遇到棘手的糾紛,只要用真情和誠心去面對,用事實和法律做依據,就沒有化解不了的矛盾。』
幾天前,東棘坨鎮的許姓兄弟倆因贍養母親發生糾紛。哥哥許連發認為,其父親生前偏向弟弟許連鑄,多給了他兩間房子,因此母親該由弟弟負責贍養。可是,弟弟許連鑄表示,多給兩間房是有原因的,『我哥結婚那個年代需要男方准備兩間房,到了我結婚時就要准備四間房,在不同的條件下,父親沒偏心,所以母親應由兄弟兩人贍養。』許氏兄弟對此事爭執不下,矛盾越鬧越大,甚至一見面就爭鬧,讓調解一度出現僵局。劉振順轉換思路,問許連發:『大哥,您也是做父親的,家裡的幾個孩子,您心裡對哪個孩子好?』許連發想都沒想就說:『手心手背都是肉,咱自己的孩子都一樣。』劉振順笑著說:『養兒纔知父母恩,您怎樣對待孩子,就該知道父母對待您和您弟弟不會偏大偏小。』劉振順還引用『父養兒捨得千頃地』的古語反復開導他,讓許連發紅著臉無言以對。第二天,許連發主動找到許連鑄就贍養問題達成協議,哥兒倆重歸於好。
2012年10月底,東棘坨鎮趙本村村委會為了收回自認為屬於自己的土地,派出幾十位村民到張彪村村民劉某租賃的土地上強行拆除其搭建的近200平方米彩鋼房屋。雙方發生衝突導致劉某受傷,彩鋼房被破壞。劉振順說:『在農村,因土地引起的糾紛是最難調解的,也易引發兩村間群體械斗。』為了盡快解決此事,劉振順奔走多個部門,終於找到事實依據:劉某租賃的土地在趙本村土地范圍內,土地站證實該土地屬趙本村所有。但劉某拿出的養路工區與趙本村早在1985年簽訂的土地征用協議中明確該地塊被養路工區長期使用。在事實上,形成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劉某從養路工區租賃該地塊取得了合法使用權。劉振順向趙本村負責人提供了此證據並親自陪同到土地局和法院諮詢,提出在土地權屬爭議中還可通過訴訟解決,但劉某的損失需要賠償。在事實和法律面前,趙本村負責人承認了錯誤。隨後,經過劉振順和村調解員連續多天的調解,雙方最終以25萬元達成賠償協議並解決了糾紛,兩村村民也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