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市民王先生:聽說交管部門規定吸食毒品者不能申請駕駛證,請問是怎樣規定的?
交管部門答復:交管部門在受理駕駛證申請時,會核查申請人是否有吸毒行為記錄,審查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3年內有吸毒行為記錄的、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不滿3年的,或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人,不得申請駕駛證。申請人在申請駕駛證時,應如實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請的情形,並對申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