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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本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聚眾斗毆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害人楊某的朋友潘某因參與網絡賭博,於2008年與本市西青區中年男子董某產生債務糾紛。經楊某、吉某從中調解並擔保,董某給潘某減免了部分債務並同意其分期還款。後潘某未按約定還款並失去聯系。2013年,董某找到楊某讓其聯系潘某還款,雙方約定在同年6月17日解決董某與潘某債務問題。
2013年6月17日當晚,董某聯系楊某,雙方在電話中發生口角並相約在北辰區韓家墅村斗毆,董某隨即糾集同鄉孫某、楊某某、王某一同前往。出發前,董某將孫某放於汽車後備箱內背包裡的彈簧刀藏於身上,途中,孫某指使楊某某、王某下車在路邊一家五金店購買了兩把斧形刀。與此同時,楊某亦糾集其朋友安某、劉某、王某某及張某(另案處理)等人,攜帶鎬把分乘兩輛汽車在韓家墅村內尋找董某。22時許,楊某在拉面館門前找到董某,劉某、安某、王某某、張某等人均持鎬把下車,張某用鎬把掄砸董某等人的餐桌,董某見狀起身跑開,楊某隨後追趕,董某遂掏出彈簧刀朝楊某胸、腹、腰部捅刺三刀,致楊某死亡。孫某、楊某某、王某,劉某、安某、王某某、張某等人均不同程度參與斗毆。案發後,董某、孫某、楊某某、劉某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王某父母代王某到公安機關投案,安某、王某某先後向公安機關投案。
經兩審審理,昨天下午,市高級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董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聚眾斗毆罪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4年;判處被告人楊某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9個月,緩刑1年9個月;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1年7個月,緩刑1年7個月;判處被告人安某有期徒刑1年4個月,緩刑1年4個月;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1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