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制度不是爲了印在紙上、掛在牆上給人看的,而是要切實成爲領導幹部銘記於心的行爲規範
“八項規定”出臺兩週年之際,我國迎來首個“國家憲法日”,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中所說的“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成爲報章廣泛引用的一句話。雖然“八項規定”不是法律,但社會各界普遍期待“鐵八條”同樣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和權威。正如四中全會公報所指出的,在狠抓作風建設方面,“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實施,制度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風清則氣正,氣正則心齊,心齊則事成。作風建設是黨的生命線,“八項規定”作爲帶電“高壓線”,抓常抓細抓長,實際上已固化爲新形勢下作風建設的核心制度。“八項規定”給各級領導幹部劃出了清晰的紅線,這是過去兩年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煥然一新的關鍵。
過去兩年,以“八項規定”爲起點,中央出臺了一系列通知和規定,使得作風建設制度化程度不斷提升。從《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到《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等,幾乎作風建設的方方面面都在建章立制。過去兩年,對無論顯性的還是隱性的,無論趨勢性的還是苗頭性的作風之弊、行爲之垢,都有了清晰的規範和可操作的懲戒措施,制度不再是“牛欄關貓”。
正是通過事無鉅細地“釘釘子”,通過在不同時間節點反覆強調紀律,最近兩年,舌尖上的浪費、車輪上的腐敗、隱蔽會所中的公款吃喝、節假日裏的迎來送往等,都成了不敢逾越的禁區。這些看得見、摸得着的轉變告訴人們,“八項規定”不是“走形式”“一陣風”,而是“動真格”“管長遠”。
不過,我們也要看到,如今中央在抓作風建設時出臺的很多規章制度,在許多方面是對過去已有制度的重新強調。比如,禁止公款吃喝、禁止鋪張浪費、禁止違建樓堂館所、禁止辦公用房面積超標等,多年前就已強調過,很多禁令還明確寫入了規章制度。從某種意義上講,我們並不缺好的制度,缺的是制度的嚴格執行,以至於很多好制度在執行一段時間之後慢慢效力減退,最終被束之高閣。在某一類作風問題變得非常突出之後,有關部門會站出來重申一下過去的紀律,領導幹部們因此有所收斂,但過不了多久就故態復萌。時間一長,一些領導幹部對各項規章制度失去了敬畏感,有時候中央剛出臺一項治理舉措,就有人習慣性地預判“又會是一陣風”“頂多能堅持一年”,觀望、敷衍甚至敢於變相抵制。
“八項規定”在出臺兩年後依然銳度不減,讓一批又一批敢於頂風違禁的領導幹部受到懲戒。這種勢頭,或許會讓許多以前安逸慣了、奢侈慣了、講排場講慣了的領導幹部深感不適。但是,領導幹部在有些方面“不舒服”“不自在”,恰恰說明制度執行不打折扣、沒有例外,何嘗不是大大的好事。
制度不是爲了印在紙上、掛在牆上給人看的,而是要切實成爲領導幹部銘記於心的行爲規範。好制度不能流於紙面、流於口頭,而要貫徹在日常工作中。無論是“八項規定”,還是其他作風建設方面的規章制度,其最終目標都是要滌盪官場的歪風邪氣,讓過去那些扭曲的官場陋習不再污染政治生態。
黨風問題關係人心向背、關乎黨的生死存亡,這是一場輸不起的鬥爭。“八項規定”過去兩年取得的成績,得益於制度執行層面做到了“抓鐵有痕,踏石留印”。好制度不應該是“紙老虎”“橡皮筋”,要讓作風建設有更持久的成效,就必須及時總結過去的經驗教訓,以更堅決的姿態、更嚴格的執行喚回“弊絕風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