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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本市人社局了解到,日前本市出臺《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管理辦法》,對全市職工病退鑒定工作進行規范,該辦法今年1月1日起實施。本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職工、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申請病退鑒定均按該辦法執行。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管理辦法對病退鑒定的程序、方式和監督管理等作出具體規定,今後辦理病退需要三級審核、全程公開。建立用人單位或存檔機構、區縣勞鑒辦、市勞鑒辦三級審核、公示制度,確保鑒定工作公開透明。申請人申請病退鑒定時須提供病退鑒定申請書、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病傷殘完整的病史資料復印件等材料,由用人單位或存檔機構、區縣勞鑒辦嚴格審核後報送市勞鑒辦進行鑒定復核。
同時,辦法規定,聘任病退鑒定專家應取得執業資格且具備醫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由相關醫療機構在征求醫療衛生專家本人意見後負責推薦,經本級勞鑒會研究審核後聘用,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同時規定鑒定專家在鑒定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鑒定標准,客觀描述病、傷殘程度,綜合分析診斷資料,提出科學的鑒定意見。
此外,強化監督,嚴格管理。辦法規定,病退鑒定場地須相對固定,鑒定現場實施封閉式管理並實時監控,工作人員、鑒定專家與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申請人提供虛假病史資料、無故不參加勞鑒辦統一安排的醫學檢查和鑒定、有無理取鬧及威脅鑒定專家和工作人員等情形的,勞鑒辦有權終止或取消鑒定。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病退鑒定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均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