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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寶坻區委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的實施意見
(2015年1月9日中國共產黨天津市寶坻區第四屆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通過)
天津北方網訊:爲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市委十屆六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共天津市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以下簡稱《決定》、《意見》)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建設法治寶坻,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市委十屆六次全會精神,切實增強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的責任感、使命感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是在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和全面深化改革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全會通過的《決定》,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了戰略部署,是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綱領性文件,在新中國法治建設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市委十屆六次全會通過的《意見》,認真貫徹中央精神,進一步明確了依法治市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原則要求和工作措施。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深刻學習領會,切實把思想認識行動統一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市委十屆六次全會精神上來,統一到全面推進法治建設的各項任務上來,真正把各項部署要求落到實處。
區委一直高度重視依法治區工作,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推進依法治區方面邁出了堅實步伐,法治政府建設穩步推進,公正司法水平不斷提高,全社會法治觀念普遍增強,爲全區改革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但與打造“京津聯動發展橋頭堡、京津冀城市羣重要支點”的要求相比,與羣衆的期待相比,我區法治建設還存在一些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些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重人治、輕法治”的現象依然存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改革發展的能力不強;司法活動公開透明不夠,法律實施的監督和激勵機制尚未有效形成;部分社會成員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不強,信訪不信法等現象比較突出。對於這些問題,必須拿出自我革新的勇氣加以解決。當前,寶坻正處於深度調整、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廣大羣衆對法治的要求之高也前所未有,依法治區在全區工作大局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在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下,我們要完成既定的目標任務,落實好打造“橋頭堡、重要支點”的戰略定位,必須厲行法治,依靠法治更好地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爲,進一步營造規範有序的法治環境、開放競爭的市場環境、便捷高效的服務環境,努力在新常態中抓住新機遇、實現新作爲。
二、牢牢把握依法治區的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全面開創依法治區工作新局面
按照中央精神和市委部署,結合寶坻實際,區委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動執法更加嚴格高效、司法更加公正權威、全社會更加尊法守法,爲加快打造“橋頭堡、重要支點”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的目標是:按照中央提出的“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圍繞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堅持依法治區、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寶坻、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公正廉潔司法水平、法治宣傳教育水平、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水平、黨員幹部依法執政水平,到2020年,基本實現全區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化。
實現依法治區的目標,必須堅持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法治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確保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始終沿着正確的方向前進;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做到法治建設爲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必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憲法法律權威,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堅持以憲法爲根本活動準則,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必須堅持依法治區與以德治區相結合,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範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必須堅持從寶坻實際出發,總結和運用依法治區的成功經驗,努力從法治層面破除制約寶坻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三、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依法理順和規範政府職責,按照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規制度,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爲、法無授權不可爲,堅決糾正不作爲、亂作爲。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推進區鎮兩級政府事權規範化、法規化,強化區政府推動發展、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治理、環境保護、應急保障等職責,賦予街鎮更多的行政和經濟管理權限,改革財稅體制,增強街鎮提供公共服務的財政保障能力。進一步理順政府、市場、企業之間的關係,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明確行政權力的配置和行使程序、工作責任,實現“一份清單管邊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託新組建的行政審批局,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做到“一顆印章管審批”。做好行政審批事項承接和清理、調整工作,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強審批項目事中事後監管,促進企業守法規範經營。加強街鎮“三個中心”建設,下放、委託給街鎮的許可、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全部納入“三個中心”。完善市場監管體系,堅持“一個部門管市場”,強化對生產、流通領域全過程統一監管。建立完善社會徵信體系,推進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建設,實行“一個平臺管信用”。
2.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完善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明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範圍,嚴格執行公衆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對“三重一大”事項及工程招投標、土地出讓、政府採購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全部實行集體決策。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重大決策事項事先交由法制機構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堅持開門決策,推行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擴大行政決策公衆參與度。提高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工作質量,凡專業性強的決策事項都開展專家諮詢論證,凡涉及公共利益的決策事項都進行風險評估。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爲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發揮其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和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推行重大行政決策後評估制度,注重評估結果運用。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以及責任倒查機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依法應當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行政一把手、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3.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按照減少層級、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合理配置執法力量,推進執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全面推進街鎮綜合執法。整合執法資源,減少執法隊伍種類,構建職能集中、管理規範、層級協調、上下一致、運行有效的綜合執法體系。完善行政執法管理,加強統一領導和協調。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逐步推行行政執法質量考評制度。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對接。
4.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行爲。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爲,加大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完善執法程序,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明確執法具體操作流程,重點規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爲。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標準,規範裁量範圍、種類、幅度,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行使。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探索利用網絡技術等手段,對行政執法活動進行全過程記錄,積極推行移動執法和行政處罰裁量、文書製作電子化。建立行政權力事項網上運行和行政事項網上受理、辦理、反饋機制,將網絡終端向街鎮拓展延伸,用科技手段提升執法質量。注重語言和行爲規範,推進理性文明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及機構、崗位執法人員執法責任,嚴格對行政執法違法行爲的責任追究。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對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責令限期糾正。充分發揮區行政執法監督平臺作用,加強行政監察網上監控,對執法活動實施全過程監督。
5.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爲常態、不公開爲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確保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拓寬政務公開的領域和內容,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政府制發的規範性文件;逐步推進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徵收、行政強制等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和保障機制,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和答覆工作,健全完善羣衆評議、專家評審、專業機構測評相結合的政府信息公開評價體系。推進政務公開信息化,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逐步擴大網上查詢、交費、辦證、年檢、求助等服務項目範圍,爲羣衆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數字化服務。
6.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和制約。在政府內部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採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建立定期輪崗工作機制,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加強人大對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檢查和對財政預決算的審查監督,強化對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審查,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文件,禁止越權制髮帶有立法性質的文件。加強人民政協和民主黨派對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的民主監督。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建立常態化監督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機關內部監察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輿論監督,依託“一站三中心”等平臺,徵求羣衆對區鎮兩級政府工作的意見,構建言路暢通、辦事快捷、反饋及時的社會監督運轉機制。保障和支持審計、監察部門依法獨立行使監督權。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堅持把行政不作爲、違法行政、失職瀆職、濫用職權和嚴重損害羣衆利益的行爲作爲問責重點,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
四、堅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1.保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職權。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相關情況由區司法機關每年向區委、區紀委和市級司法機關報告。對干預司法機關辦案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認真落實行政機關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並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嚴格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或受委託的工作人員出庭應訴和考覈制度。嚴格落實懲治妨礙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拒不執行生效裁判和決定、藐視法庭權威等違法犯罪行爲的法律規定。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將法官、檢察官調離、辭退或者作出免職、降級等處分。
2.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落實監督管理、責任追究機制,促進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按照中央和全市統一要求,積極參與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司法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等重要改革事項,探索推行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審判權、檢察權相分離。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製爲立案登記制,對人民法院依法應當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落實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行爲的懲治辦法,實行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完善對涉及公民人身、財產權益的行政強制措施實行司法監督制度。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現象,應當督促其糾正。探索推行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重點對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造成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險的案件提起公益訴訟。建立實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措施,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主任檢察官和主辦偵查員辦案責任制。規範紀檢監察和刑事司法辦案標準,注重程序銜接,加強職務犯罪線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辦、信息反饋制度,依法嚴格查辦職務犯罪。保障羣衆參與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擴大參審範圍,完善隨機抽選方式,提高人民陪審制度公信度。規範加強社區矯正非監禁刑罰的執行方式,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推進陽光司法工程,落實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相關規定,杜絕暗箱操作。加強法律文書釋法明理,完善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和公開查詢制度。構建“網、電、人、窗”四位一體的司法公開平臺,爲羣衆實時提供準確司法信息。
3.深入推進司法規範化建設。堅持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嚴格執行事實認定符合客觀真相、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推進專業化審判,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嚴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審查、運用證據,落實證人、鑑定人出庭制度,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嚴格案件質量控制,健全案件質效分析、常規案件類型化處理、典型案件通報、法律文書評價和抽查制度。強化辦案流程監控,完善落實案件質量評查、司法業績檔案和專項督察等制度。明確各類司法人員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責任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
4.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貫徹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保障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完善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財產權益的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司法監督,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加強逮捕後的羈押必要性審查,嚴防出現違法羈押、超期羈押、久押不決案件。下力量解決執行難問題,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推進反規避執行工作,推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與社會徵信體系對接,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力度。落實終審和訴訟終結制度,實行訴訪分離,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申訴權利。對不服司法機關生效判決、決定的申訴,實行由律師代理制度。加強區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拓展訴訟服務功能,落實巡迴審判等司法便民措施,減少當事人訴累。
5.強化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加強區人大對司法工作的監督,有計劃地安排聽取和審議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的專項工作報告,對發現的司法不公等問題,依法提出並按法定程序辦理。加強區政協對司法工作的民主監督。落實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制度,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細化對立案、偵查、審判、執行等環節的法律監督措施。進一步發揮人民監督員對檢察工作的監督作用,對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的立案、羈押、扣押凍結財物、起訴等環節的執法活動進行重點監督。落實司法機關與社會溝通機制,及時迴應社會關切。規範媒體對司法活動的輿論報道。依法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爲,依法懲處司法人員及其他參與人在訴訟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爲。嚴禁司法人員私下接觸當事人及律師、泄露或者爲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請或收受其財物,爲律師介紹代理和辯護業務等違法違紀行爲,堅決懲治司法掮客行爲。對因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的司法人員、吊銷執業證書的律師和公證員,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抵制各種潛規則,絕不允許法外開恩,絕不允許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努力讓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堅決反對和克服特權思想、衙門作風、霸道作風,堅決反對和懲治粗暴執法、野蠻執法行爲。對司法領域腐敗實行零容忍,堅決清除害羣之馬。
五、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深化法治社會建設
1.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加強重點對象學法用法,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爲樹立法治意識和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的關鍵,堅持把憲法法律納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爲黨校必修課。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學法用法考試、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製度。加強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中小學課堂,認真落實法治知識課時、教材、師資、經費、法治副校長、考覈六項要求。健全各部門單位共同參與的“法律六進”活動機制,推動法治宣傳教育向社會各領域、各行業延伸。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的普法責任制,建立以案釋法制度,加強普法講師團、志願者隊伍建設。把法治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完善公共活動場所法治宣教設施,建設區法治主題公園和法治文化廣場,廣泛開展羣衆性法治文化活動。在區“兩臺一報”中開設法治專題(專欄),加強法治寶坻微博、法治寶坻微信等新型普法平臺建設,不斷擴大法治宣傳面和影響力。推進以德治區,持續深入開展“崇德向善·全民修身”行動,深化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
2.構建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體系。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建活動,加強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引導和發揮市民公約、村規民約、學生守則、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範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嚴格落實村級重大事務“六步決策法”等制度規定,全面推行農村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切實提高基層社會治理水平。強化社區自治功能,推進社區居民依法民主管理公共事務。依法規範各類社會組織活動,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參與社會事務、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羣衆、幫教特殊人羣、預防違法犯罪的機制,支持行業協會和科技類、公益類、商會類社會組織發揮行業自律和專業服務功能。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妥善處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會問題。
3.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完善“五好司法所”、法律服務所、“一室三長”法律工作室、“法律服務超市”、村(居)司法工作室等基層法律服務站點功能,推進區法律援助中心、安置幫教中心、人民調解中心、公證服務中心、社區矯正中心及特殊管控人羣安置基地等“五中心、一基地”建設,加快形成覆蓋全區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和司法執法體系。拓展法律服務領域,推行“村(居)法律顧問”制度,2016年底之前達到村級法律顧問全覆蓋,實現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便民化;探索建立法律服務人員聯繫新型經濟組織制度。落實法律援助政府責任,降低援助門檻,擴大援助覆蓋面,讓更多困難羣衆獲得法律援助。落實司法救助制度,保證羣衆在權利受到侵害時獲得及時有效幫助。加強公證等預防性法律服務,健全落實好公證工作與司法審判、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等相銜接制度。引進培養律師人才,擴大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規模,加強規範化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積極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務。
4.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矛盾機制。強化法律在維護羣衆權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引導羣衆理性合法逐級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大力推行網上信訪,暢通羣衆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提高信訪事項的辦理質量和效果。把信訪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推行“訴訪分離”,健全涉法涉訴信訪事項依法導出、導入和終結機制,由政法機關依法辦理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健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開展信訪“三無”創建活動,推進涉及勞動爭議、婦女兒童權益、校園矛盾糾紛、民政事務、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醫療糾紛、交通事故、物業管理、訴前、消費糾紛等10個專業調解組織建設,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的矛盾糾紛協調、協商、化解、銜接機制。依法規範信訪行爲,維護羣衆信訪秩序。加強仲裁機構和隊伍的建設管理,提高仲裁公信力。落實行政裁決制度,強化行政機關解決同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民事糾紛功能。
5.深化平安寶坻建設。依法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格落實黨政主導、部門負責、整體聯動、齊抓共管的責任機制。進一步完善點線面結合、網上網下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打防管控結合,具有寶坻特色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提升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力。強化治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點場所和突出治安問題滾動排查、常態治理。健全完善打擊和預防犯罪新機制,依法深入開展反恐防暴、打黑除惡、掃黃打非、禁毒攻堅等專項行動。完善對槍支彈藥以及劇毒、爆炸、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和使用環節管理機制。加強對公共交通、消防、電力、電信、廣播電視設施及輸油氣管道、重要壓力管道和學校、幼兒園、醫院等重點部位安全防護。健全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加強應急處突力量建設,增加裝備、充實力量、完善預案、加強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加強對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羣的服務管理,落實“一證通”居住證制度和指紋化管理,完善“以房管人、以證管人、以業管人”等措施,推動各街鎮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進駐綜治信訪服務中心,並建立與屬地派出所工作互通銜接機制。健全完善部門、社區銜接互動工作體系,加強對刑滿釋放人員、社區服刑人員、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吸毒人員等特殊人羣的救助幫扶和教育管理。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青少年教育工作網絡。加強邪教人員教育轉化和管控工作,依法處置頑固分子,絕不讓邪教危害社會。
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強化依法治區人才保障
1.提高法治專門隊伍綜合素質。把法治專門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堅持黨的事業、人民利益、憲法法律至上。加強執法、司法機關領導班子建設,突出政治標準,把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同志優先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按照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要求,提高法治專門隊伍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暢通執法、司法部門幹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動年輕優秀幹部到基層培養鍛鍊。加快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治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完善職業保障體系。
2.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加強律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作爲律師從業的基本要求。改善律師執業環境,依法維護律師執業權益,發揮律師促進公正司法、有效防止冤假錯案的重要作用。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提高律師隊伍業務素質,完善執業保障機制。加強律師事務所管理,發揮律師組織自律作用,規範律師執業行爲,監督律師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強化准入、退出管理,嚴格執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加強律師行業黨的建設,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推動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普遍設立公職律師,引導有條件的企業設立公司律師,鼓勵街鎮建立律師顧問團。完善律師承擔公益性法律服務的經費保障機制。加強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等隊伍建設,提高服務能力。
3.完善法治人才引進、培養、使用和管理制度。落實關於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範便捷機制,重視培養和引進通曉國際法律規則、善於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的人才,爲全區改革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人才支撐。加強中青年法律人才培養,營造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人盡其才的良好氛圍。完善激勵保障機制,引導法律服務資源和人才向基層合理流動。加強各類學校法律教育師資培養,建設高素質學術帶頭人、骨幹教師、專兼職教師隊伍。
七、加強黨的領導,保證依法治區順利實施
1.完善依法治區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健全區委統一領導和各方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責任落實機制,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區依法治區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重大事項,領導和統籌全區法治建設工作。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黨組織要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範遵守憲法法律,堅決貫徹區委決策部署。區委政法委要加強和改善對政法工作的領導,理順與政法各單位的關係,把工作着力點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上,帶頭依法辦事,保障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健全依法治區工作目標責任制,切實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爲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覈指標體系。
2.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和執行。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堅決貫徹執行黨章這一最根本的黨內法規,做到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到實處,促進黨員幹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按照黨規黨紀,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恪守“三嚴三實”要求,堅決同違法亂紀行爲作鬥爭。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對腐敗行爲和腐敗分子依紀依法懲處。
3.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黨員幹部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工作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要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帶頭敬畏法治、信仰法治、厲行法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和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作爲各級幹部年度考覈、任用考察的重要內容,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對特權思想嚴重、法治觀念淡薄的幹部要批評教育,不改正的要調離領導崗位。
4.確保工作落實。各級黨組織要全面準確貫徹本實施意見精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分解各項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具體措施、工作標準和完成時限,確保各項部署落到實處。各級領導幹部要綜合運用系統的思維、改革的辦法、務實的舉措,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工作落實。建立常態化督查機制,適時組織開展聯合督查、專項督查,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推動法治建設各項工作有效落實。
全面推進依法治區是治理領域的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長期艱苦的努力。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積極投身依法治區重要實踐,凝心聚力,務實擔當,開拓進取,爲建設法治寶坻而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