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卻要不回自己的女兒
解救14歲的髮廊妹
核心提示
原本天真爛漫的花季少女源源(化名),卻被人兩次“賣”進了雙峯髮廊。當母親驚悉後,發瘋般地從廣東趕回邵陽老家,踏上了艱難的“討女”之路,她來回奔波在韶陽、雙峯之間,向婦聯、政法委、司法、派出所等單位求援,然而,十多天都是徒勞的。心碎的母親在萬般無奈之下,撥打了新報熱線2204000,6月15日,新報記者隨這位苦命的母親一起踏上了“救女”之路。當晚10時許,少女順利回到家。
-焦點事件
14歲少女被賣到髮廊
6月15日上午,邵陽一位叫嶽玉華的母親給新報打來電話,哭訴自己的遭遇:14歲的女兒被人賣到了髮廊,她要不回自己的女兒。
記者震驚了。下午4時,邵陽市雙清區。
大雨傾盆而下,嶽玉華撐着雨傘站在潭邵高速公里邵陽出口處等記者,神情緊張不安。這個已於10年前和丈夫離婚的女人,如今面臨着可能失去獨生女兒的痛苦煎熬。她說自己已“把所有的希望”壓在了新報記者身上。在她那破舊的房檐下,她顫抖的手邊緊緊地抓住放在膝蓋上布包,邊向記者講述事情的來龍去脈:6月1日回到邵陽前,她在廣東揭陽的一家手袋廠上班好幾年了,女兒源源一直留在孃家上學,被拐前爲邵陽市十一中初一學生。
嶽玉華告訴記者,4月27日,她像往常一樣給女兒的舅媽田香娥打電話,得知一個令她吃驚萬分的消息:源源從4月8日起就不見了,至於去向則“很可能被人拐騙到外地打工去了”。心急如焚的嶽玉華由於工資尚未結清,被迫耽擱了一段時間。
-母親之痛
艱難“救女”半月未果
6月1日,嶽玉華回到了邵陽。
從嫂子田香娥的口中,她瞭解到了這樣的一個細節:4月23日,田香娥帶着源源去找正在玩電遊的兒子嶽又紅,在邵陽市區內的金龍信息公司門口,源源被人拉進去“介紹工作”,並和裏面的人“聊了一會”。
5天后,源源失蹤了——4月8日,嶽又紅的班主任打電話給田香娥透露了這個消息。
根據田香娥提供的線索,6月1日,嶽玉華找到了金龍信息公司,嶽玉華遭到了當頭一棒:源源已被信息公司介紹到雙峯縣三塘鋪鎮的“青蘋果美容美髮休閒中心”裏“工作”去了。
“誰都明白,在那種地方上班是什麼意思,她還是個14歲的孩子啊。”嶽玉華一急之下和信息公司的人爭執了起來。此時,該公司一位自稱姓戴的經理“一個電話打到雙峯三塘鋪”,將“青蘋果美容美髮休閒中心”的老闆李端陽叫到了邵陽市區。
“他(李端陽)當場答應讓源源回家,但得先交1500元錢,否則免談。”嶽玉華說,“他們將我女兒拐騙到髮廊裏去,還要我交贖金,這是什麼道理啊?”
而李端陽給她的“道理”是:源源在他店子裏上了10來天班後,被店裏的另外兩個按摩女拐騙到了邵陽綏寧縣一個小鎮的按摩店,被店老闆逼着賣淫並險遭強姦,他在接到源源的求救電話後趕到綏寧,通過“一個在整個邵陽市都說得上話的、在社會上混的人”,花費了近2000元纔將源源再次帶回了三塘鋪。李的這一說法於6月15日在三塘鋪派出所得到證實。
6月2日,嶽玉華來到女兒所在的三塘鋪“青蘋果美容美髮休閒中心”,但情況還是一樣:沒錢不放人。
無功而返之後,嶽玉華向邵陽市廣場派出所報了案,幾天後,廣場派出所的民警和她一起來到了三塘鋪。“情況還和上次一樣,李老闆要我先交錢才能放人。”
6月15日,無奈的嶽玉華回到邵陽後找到雙峯縣公安局和政法委。“還是沒有用,沒錢他們就是不放人。”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細節是,此時的源源已經不太聽母親的話了,在記者介入調查前,這對母女曾吵了三次,“每次都是我哭着求她跟我走,她都不答應。”
6月14日,嶽玉華再次來到雙峯縣,找到縣公安局一位領導和政法委的一位領導,兩位領導在她的申請書上簽寫了讓相關部門處理的意見後,她第三次趕到三塘鋪。結局和前兩次完全相同。以上事實記者事後也在雙峯縣有關部門得以證實。
-生存環境
錄音對話描述髮廊生活
在新報記者前往雙峯縣公安局的同時,另一路記者事先來到了“青蘋果美容美髮休閒中心”進行暗訪,找到正在此“上班”的源源時,所見所聞觸目驚心。
從三塘鋪派出所往下走50米,就是“青蘋果美容美髮休閒中心”,記者借躲雨的機會和大廳裏的一中年男子(事後證實,這一男子就是休閒中心老闆李端陽)搭上了話。並順利地進入了該休閒中心的二樓。
關於休閒中心的情況,記者和一名自稱叫趙江豔的按摩女在二樓有過以下一段錄音對話:
記者:聽說你們這裏有個小女孩啊。
趙:哦,你是說源源吧?恩,是有這麼個小女孩子。
記:她多大了?
趙:14歲吧。
記:這麼小她能幹什麼呢?
趙:你這是少見多怪了,她什麼都能幹,而且她年紀小,很多人都喜歡。
記:她願意在這裏做事麼?
趙:開始剛做了幾天就被我們店裏的另兩個服務員和她男朋友騙到邵陽隧寧去了,後來還害得老闆端哥交了2000來塊錢才贖回來的,她老媽這幾天老是跑到這裏來要人,煩死了。
記:你們老闆也蠻厲害拉
趙:那當然,端哥在我們這地方的道上好出名的,而且和各部門的關係也不錯,和邵陽市的一個黑社會老大關係很鐵。上次去贖源源的事,還是邵陽的那個“老大”幫他出面才擺平的。
記:你們這裏好象蠻多服務員啊
趙:只有6個,今天回去了2個,這少呢,那邊也是端哥開的那個“大富豪”,有20幾個服務員呢。
記:這麼多服務員幹什麼呢?
趙:這你還要問啊,顧客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記:怎麼收費的?
趙:按摩是30塊錢一個點,老闆和服務員對半開,唱歌也是雙方對半開。
記:其它怎麼分呢?
趙:呵呵,這不好說了……
在趙江豔的帶領下,記者在該休閒中心的一樓見到了剛剛從牀上爬起來的源源;一個娃娃臉,身材矮小,身高1米50左右,睡眠不足明顯地寫在臉上,邊瞪着惺忪的睡眼望着記者邊打着呵欠。
在離她身後不遠的地方,是她剛剛爬起來地方:一個小包間,牀上凌亂地堆着被臥和雜物,散發出一股難聞的味道。
爲了不打草驚蛇,記者在確定源源確實還在該休閒中心之後選擇了迅速離開。
·中介公司黑色圈套·母親救女遭索贖金·派出所“毫無辦法”
追問:誰把14歲女孩推入淫窟
一個14歲的少女,被當成商品一樣之間幾經轉賣:從邵陽到婁底,在賣淫和強暴的陰影下,從一個按摩店到另一個按摩店。
幼稚的身體和心靈在充滿污穢的骯髒路上飽受摧殘。
廣東趕回的母親發瘋似地找到拐騙女兒的信息公司,找到了女兒幾經變賣之後的休閒中心:對方開出的1500元贖金卡住了這個離異10年空空如洗的女人。
她把希望寄託在所在地派出所、婦聯和雙峯縣政法機關上。沒有結果。
只有把“寶壓在了最後一絲希望上”:向媒體求救。記者遠赴邵陽、雙峯兩地調查此事,成功解救出被拐少女。
憑什麼讓一場貌似輕易的解救變得如此艱難?!一拖再拖的時間下,雖然被解救:未成年少女源源成了惟一的犧牲者。
在此種意義之下,解救本身就是一種悲劇。
調查解救之中,發生的一些事件和細節讓記者心情倍感沉重,對少女的經歷有點納悶和瞠目結舌:一個未成年的少女,爲何被人拐來拐去?爲何在那樣骯髒的環境裏死活不肯隨母親回家?
事件背後,“潛規則”下還有多少的隱情?誰應該對事件負責?誰又能負得起這個責任?是她的母親和她的家庭?是她在父母離異後長期養成的叛逆性格?是送她進按摩店的信息公司?是拿她賺錢的按摩店老闆?是“對此毫無辦法”的當地政法機關?
追問一:
信息公司
500元中介費後的“潛規則”
6月15日,“青蘋果美容美髮休閒中心”的老闆李端陽在雙峯縣三塘鋪派出所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4月28日,源源實際上是以“替補”的身份進按摩店的,他和邵陽市金龍信息公司達成了這樣的一個協議:如果“介紹”一個“服務員”進店後,李端陽應向信息公司支付500元的中介費用,但如果服務員在半個月之內離店的話,信息公司尚能“遞補”一名“服務員”。
因此他表示:不管是不是“遞補”的形式,他在源源身上“確實”是花了500元中介費。
稍微理一下源源被拐事件的來龍去脈不難發現,邵陽市金龍信息公司實際上是源源被拐賣的最起點,也是其走上那條充滿污穢的骯髒路上飽受摧殘的開始。
據當時被信息公司一起拉進去的源源舅媽田香娥回憶,4月23日,金龍信息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曾對源源說道:“妹子,要介紹工作麼?每個月可以賺一千多塊錢呢。”
田香娥馬上制止道:“她還小呢,只有14歲。連辦身份證的資格都沒有。”
這一工作人員打量了源源一番之後回答:“沒事,她發育得這麼好,看樣子好象有十八九歲了,別人不會知道的。”
在聊了幾句之後,田香娥發現源源突然不見了,十來分鐘之後,源源從辦公室後面走出來。
“我問她說了些什麼,源源說一個經理找她談了話,拍着胸脯說保證自己能幫她找份好工作。”田香娥說。
5天之後,4月28日,源源就突然失蹤了。
在從廣東趕回的源源母親嶽玉華髮瘋似地尋找女兒的過程中,田香娥才猛然想起金龍信息公司。兩人一起跑到信息公司去了解情況:果不其然,女兒就是從這裏被拐賣走的。
信息公司向嶽玉華證實,己方確實已經收了李端陽的500元中介費,但拒不承認拐騙源源之事實。
長沙市萬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幼其則認爲這種行爲不但已經構成了拐騙罪,而且“如果女孩和人發生了性關係後”,還成了強姦罪的共犯,構成組織、容留賣淫罪。“在知曉對方未成年的情況下,以誘供等手段謀取不法之財,並造成此種後果的,信息公司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劉幼其同時表示,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信息公司首先必須先看女孩的身份證。“而如果拿不出身份證,則構成了拐騙罪。”
記者調查發現的另一個事實是:在邵陽市,以這種形式替按摩、色情場所“介紹”對象的中介公司決非金龍信息公司一家,在當地已經形成了一個“潛規則”,這些信息公司在明知“需方市場”的情況下,以300--1000元不等的價格將一個又一個少女送到各地按摩、色情場所。
邵陽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唐少斌昨日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這些所謂的信息公司實際上已經與各按摩、色情場所達成了協議,有一條自己的“通道”,“成爲各色情場所服務員的供方市場。”
追問二:按摩店老闆:
不懂法還是知法犯法?
“青蘋果美容美髮店”老闆李端陽,應該是悲劇的第二個重心。
對14歲的未成年少女源源的僱傭本身就是一種違法,更何況是使其從事色情行業。
“沒有錢,就別想帶走你的女兒。”
更出人意料的是,當源源母親嶽玉華向其討要女兒的時候,李端陽提出了1500元的贖金。
在嶽玉華和美髮店老闆李端陽接觸中,1500元這個數據成了問題的關鍵所在。
6月15日晚,三塘鋪派出所,李在派出所所長鍾建龍和副所長戴兒慕在場的情況下,向記者反映了其在這一事件中所受的“委屈”:如果源源的母親要將源源帶走,自己“心裏肯定不舒服”,“我花掉的那些錢該找誰要?”並找着記者要“給個處理辦法”。
這種情況讓嶽玉華感到氣憤:難道女兒的未來還不值1500塊錢?
據該休閒中心按摩女趙江豔所闡述的情況來看,事實上源源如果繼續在該休閒中心做下去的話所能給李端陽帶來的效益決非這1500元,最少一年就可以給李端陽帶來1萬6千餘元的收入。
現有證據可以證明:李端陽在少女被拐事件中充當了非常重要的一個角色,事實上,他還沒意識到自己已經觸犯了法律。
6月15日,李端陽在三塘鋪派出所向記者表示,自己事先尚未知曉源源的真實年齡,原因在於並沒有看到源源的身份證,但他坦承,在源源母親找上門之後,“還是知道事情的真相。”
“即使他是在這個時候才知曉女孩的真實年齡,也構成了使用童工罪,如果小女孩在休閒中心發生賣淫行爲,則構成了強姦罪的共犯。”據記者在該休閒中心暗訪所掌握的證據來看,源源確實已經在該休閒中心與人發生了性關係。而根據相關法律,不管是不是自願,另一方已經構成了強姦罪。
追問三:派出所:
憑什麼讓少女久呆淫窟
據源源母親嶽玉華介紹,6月5日,在邵陽市廣場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她來到三塘鋪派出所,李端陽和源源隨後被電話通知到了派出所“接受協調”,由於李端陽沒能要回1500元錢,再加上此時的源源不知什麼原因不願意隨母親回家,事情就不了了之:源源再次被李端陽帶回到“青蘋果美容美髮休閒中心”。
嶽玉華事後向記者提出過這樣的疑問:“在這情況下,派出所是否有職責保護好我的女兒?是否應該根據相關的法律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另一個細節是,李端陽6月15日曾對記者表示,在源源5月中旬被人騙至邵陽市綏寧之後,他曾向三塘鋪派出所相關負責人通報了這一情況。
6月15日下午,該鎮派出所所長鍾建龍曾向記者反映:“在她母親和邵陽那邊的派出所找到我們之後,我們也積極從中進行協調,但我們也感到比較麻煩,如果我們強制將源源送回邵陽,那麼以後萬一出了什麼問題我們又得擔當責任。”他表示,這也是當初嶽玉華所在地派出所到三塘鋪後還是沒把源源帶走的原因之一。
長沙市萬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幼其則認爲,從法律的角度看,對這一事件的處理“絕對不存在遣送一說。”
“根據相關法律,在嶽玉華趕到三塘鋪之後,派出所應瞭解到源源的真實年齡,在這種情況下,派出所應該首先是將這一女孩子保護好,再去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劉幼其稱,“如果讓源源再回到休閒中心,則存在嚴重的行政不作爲之嫌。”
追問四:
誰將小女孩推向骯髒之路?
母親像發瘋一樣救尋女兒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源源卻“恨母親”。
6月15日,在從邵陽趕往雙峯縣三塘鋪的車上,這個離異十年的女人每說起女兒總是淚流滿面。
在記者將源源解救出來回邵陽的路上,源源還一直和母親嶽玉華拌着嘴,在女兒的大聲呵斥之中,嶽玉華黯然地流着淚。
6月15日下午,記者在暗訪其所在的休閒中心時,曾和源源有過一段這樣的對話:
記者:這麼小你家裏人不管你了?
源源:我爸被勞改過,媽媽在廣東打工,他們兩個在我4歲的時候就離婚了,我和外婆生活在一起,她管不住我。
記:那你怎麼出來幹這個呢?
源:好玩,比讀書好玩多了?
記:你在學校那也應該是個調皮搗蛋的傢伙。
源:呵呵,以前經常被同學譏笑我是個沒家的孩子,現在誰也不敢這麼說我了,我在社會上認識了一大幫混的人。
記:你恨你爸媽嗎?
源:恨
記:爲什麼?
源:他們讓我吃了太多的苦。
事後記者將這段對話的錄音放給嶽玉華聽時,這個苦命的女人再次落淚:“這也是我造的孽,是我造的孽。”
源源的玩伴嶽又紅告訴記者,源源在學校的時候經常做一些“別的同學不敢做的事情,她11歲的時候就學了抽菸,還經常和同學吵架。”
母親嶽玉華也說:“她脾氣倔得很,要去做什麼誰也攔不住。”
“孩子長期處於了無人管教的狀態,日積月累,孩子的叛逆情緒越嚴重。”她的班主任告訴記者。
對源源的情況,湖南師範大學心理學教授傅喜文分析道:“生存環境所培養出來的逆反性格實際上把小女孩往被拐賣被摧殘的路上推了一大把。而這,值得所有人去反省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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