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昌法院羈押室,四名被告胡遠玖、周國義、李志平、於道銀(左起)等待判決結果
『被告人於道銀、周國義、胡遠玖、李志平故意殺人罪成立……』花白的頭發,佝僂的身軀,表情木訥而呆滯,當審判長宣判結果時,64歲的榮昌縣農村老嫗於道銀微微戰栗了一下。
昨日中午11時30分,備受關注的重慶榮昌縣海月村村婦於道銀邀約鄉鄰毒死親兒案在榮昌縣法院塵埃落定。
制火藥槍打塌父親半邊臉
2001年農歷8月初的一天晚上,榮昌縣河包鎮海月村一戶村民家中,於道銀手裡拎著毒鼠強坐立不安。老屋裡,他的大兒胡連友聲聲敲打房門,大呼要出來。
對於胡連友,於道銀已經瀕於絕望。雖然兒子已被她和眾鄉鄰捆綁住關起來,但兒子的種種惡行仍一幕幕浮現在眼前:將鄰家一名七八歲的女孩按在地上欲行強奸,幸虧丈夫胡遠軍和村民及時趕到;將自家的谷子偷去賣,竟朝追出來的父親舉起了自制火藥槍,打塌父親半邊臉,造成父親雙目失明……
媽做毒炒飯送惡兒『上路』
於道銀橫下了除掉惡兒的決心,她邀來同村的周國義,想弄一盤和著毒鼠強的炒飯送兒『上路』。周國義害怕事後擔責,便選擇到胡遠玖家做毒飯。胡遠玖、妻子李志平也對胡連友的惡行深惡痛絕,還叫來不知內情的女兒燒火。
他人檢舉五年後事發
胡連友吃過毒飯後當晚即毒發身亡。次日,於道銀含著眼淚邀請周國義、胡遠玖、胡遠安將兒子草草埋在屋中。2006年的一天,一名在押嫌犯聽到獄友無意中說起這起命案,隨後檢舉。2006年11月,於道銀接受調查時坦然地交代:『是我殺了他,我自己生的,自己處理!』
被害人過錯重大 4名被告獲輕判
昨日,榮昌縣法院經過審理、合議後,因四被告情節較輕,系首犯,被害人存在重大過錯,依法從輕作出一審宣判:於道銀等四被告故意殺人罪成立,於道銀判處有期徒刑5年;周國義判處有期徒刑4年;胡遠玖判處有期徒刑3年;李志平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昨日,央視法制欄目的記者專程趕到榮昌,拍攝該案的審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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