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像竇唯這樣的明星,對他的取保候審有什麼限制沒有?
劉文惠: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要求他做到四項,從這四項考察中,他基本上能夠做到。不管是明星也好,還是普通百姓,法律面前都是一樣的。
易彬:按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都應該遵守這四條,第一,未經決定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第二,在傳訊時應該及時到案,第三,不得以任何形式乾擾證人作證,第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
許身健:實際我們這個限制太嚴了,在國外實際是一個保釋的權利,到底是羈押還是關起來,一般是法官的權利,國外的保釋率是非常高的。但是我覺得,中國的取保候審限制的太嚴了,像竇唯的案子有必要關起來嗎,沒必要,影響也不好。
劉文惠: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連續出臺了很多關於刑事和解,為促進和諧社會的建立要從輕處理的,最近又出臺了起訴不起訴案件質量標准,對生活困難偶爾犯輕罪的,都要從輕處理。
許身健:正因為我們前段出現了很多問題,就需要放開一點。
劉文惠:其實這一點也有不同的認識,我也是在刑事一線工作了20多年,現在國家的刑事訴訟政策越來越嚴,但是也存在著一些不好把握的東西,比如外地人犯罪,逃跑人的犯罪,我們在工作中經常遇到。公安機關取保候審的,移送到檢察機關了,我們一找,人找不到了,這樣對案件的審理產生特大的影響。
主持人:竇唯作為一個文藝明星,他事務比較繁多,有關系嗎?
劉文惠:沒有,我們不考慮這個因素,我們只考慮案情,法律和案件的實際情況,主要是這兩點。
易彬:假如說貪污10萬元,對這種人,你再忙,拿多少億的工程,那不行,就得給你關起來。取保候審有三個條件,按照刑事訴訟法第51條的規定,什麼樣的人能夠取保候審,第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第二是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的;第三是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有這三種條件,纔能取保候審。
許身健:我現場見過他一回,在鳳凰衛視成立10周年的時候,常寬和他,一看這個人就是純粹搞藝術的人,我想他這個犯罪的話,就是一時的衝動。他跟王菲已經離婚了,離婚之後應該有自己的生活,一般來說正常人衝動做的事情,事後會後悔,我就揣摩他的心理狀態就是這樣的,犯罪不假,是一時衝動,肯定一想後悔,後悔歸後悔,他對記者的態度不好,我覺得變不了,畢竟那個人是傷害他的。
主持人:像他這樣,他主觀惡性很小,大家揣測他有這種衝動,導致激情犯罪,這種情況下為什麼還要起訴呢?
許身健:我覺得人民檢察院有這樣的權利,起訴或不起訴,什麼樣的情況下需要起訴呢,可能要要衡量。在英國來講,就是一個標准,那就是公共利益,並不是說有罪必訴,如果是起訴的話,就是符合這樣的公共利益,我想我們也是一樣,我們不要評論起訴應當不應當,我感覺,檢察機關起訴竇唯的話,這個起訴本身是符合公共利益的。但是不同的國家情況也不一樣,像德國的格拉芙,她當時就是犯了一個事,就是偷稅,這在西方是非常重的,但是她就說了,她把這個責任推到她的父親身上,因為她父親是她的經紀人,她父親也認了,德國的檢察機關就是說訴和不訴,要看事後的發展,如果說事後再沒有出現偷稅的情形就不訴了,如果有的話,老賬新賬一塊算,竇唯的犯罪也是要必須受的懲罰,包括拘留、取保候審,已經是一種懲罰了,至於是不是要判罪,他本人肯定不希望判罪,可能周圍的人也覺得不應該,但是檢察機關起訴的話就一個標准,是不是符合公共利益。
易彬:我們已經提起公訴了。
主持人:那個賠償已經做了嗎?
許身健:目前檢察官還沒有這方面的事實依據,但是我們也要求他做賠償,對於賠償的問題,也只是他犯罪以後的一種表現,我能夠積極賠償,確有悔罪表現,在之前如果你不做這個工作,到法院以後還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你該賠償多少,還得賠。
主持人:對我們案子的後續進展,對案子的結果會有什麼影響?
許身健:一般來說,因為他的認罪態度比較好,事先賠了人家的損失,至少會影響到起訴不起訴的問題,訴了以後,判刑是實刑和虛刑的關系。但是我覺得,說實話,並不是說犯罪人和被害人之間兩個人和解了,起訴就免了,不是這樣的,因為犯罪傷害的不是單純的被害人的利益,傷害了社會的利益,公共利益,實際上被害人說我原諒你,但是國家不會原諒你,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和國家有一個約定,我作為一個公民來說,我遵守國家的法律,國家有義務保護我,國家的義務是維護社會的秩序,具體的案子也是一樣的,就是你們雙方和解了,但是國家不能因為你們兩個和解了,就不赦免了,如果赦免了,就會有各種各樣的不好的後果。這樣的話,誰發生的犯罪的話,誰有錢就可以把罪免了,這至少不是公平的辦法,至少國家沒有這樣的權利赦免被告人。
易彬:免予起訴這種說法是在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實施以前,新的刑事訴訟法第172條規定了相對不起訴,相對不起訴的條件是人民檢察院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是免除刑罰的,必須是符合這種條件,我們纔能對他不起訴。不起訴一種是絕對不起訴,還有一種是酌定不起訴,剛纔說的公共利益,什麼叫公共利益,就是區別於公訴案件和普通的民事案件的東西。
劉文惠:這個案件是公訴案件,公訴案件是咱們檢察機關代表國家向法院指控犯罪嫌疑人,要求法院追究刑事責任,這樣的一種活動,在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或者是被害人是否達成了和解,是否賠償了,這並不影響檢察機關決定是否對他提起公訴,還是做其他的處理,從這個案件來說,我們覺得提起公訴更有利於方方面面。
許身健:不是說赦免,不能說單純憑認罪態度比較好,賠錢了,不能只憑這一個指標,但是這至少是考慮訴與不訴的一個因素。
它能夠衡量被告人認罪態度的一個方面,如果能夠積極賠償,就有悔罪的表現,我造成損害了,就積極賠償了,就證明這個人悔罪的程度,刑罰的目的不是判誰,而是預防犯罪,不是說我判你兩年,判你十年,目的不是這個。但是你危害到社會公共利益了,危害國家的利益了,那就是要罪刑法定,你犯了什麼罪了,就要懲罰你。
主持人:這個案子有免予刑事處罰的條件嗎?
易彬:我們提起公訴了,法院也是獨立行使審判權,法官是怎麼認定的,我們作為公訴人,不好預測。
許身健:現在我這樣考慮,檢察機關也說,檢察機關有量刑建議權,我就問一個問題,有沒有向法院做出量刑建議。
易彬:為什麼會發表公訴詞,就是這樣。
許身健:我們有求刑權,您事先也說了,您也接觸了這個人,看量什麼刑比較合適?
易彬:我們認為就是應該按照相關的法條。
主持人:劉檢察官,竇唯這個案子,因為他的明星身份,您可能會感覺到跟其他的案子不一樣,有沒有特別的壓力?
劉文惠:作為檢察機關是法律的監督機關,我們在執法過程中也要自覺地接受人大的監督、政協的監督,人民群眾的監督,以至於社會各界的監督,輿論的監督力度也是相當大的。從客觀上說,我們辦理明星案件肯定會受到媒體的關注,對於這種關注,我們認為,這是社會對我們檢察機關的一種監督方式,是對我們的一個監督、一個促進。檢察官不管是對什麼案件,我們都要依法審查起訴,這個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我們檢察機關的。不管什麼案件,我們都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這是最本質的東西。在依法履行檢察職責過程中,我們還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剛纔我說的公正執法,文明辦案,在竇唯的案子中也充分的體現了這一點,證明了檢察機關做到了法律的規定。
劉文惠:我覺得對於任何人犯罪,都要一律平等,刑法的基本原則,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句話每個人都記憶猶新,都能說出來,這是憲法賦予每個人的權利。在審查這個案件中,我就感覺到,要關注輿論,要了解媒體也要了解輿論,但不能被輿論所左右了。這個案件提起公訴以後,各大報紙也都登了,但是作為檢察官不能深陷在裡頭,被輿論左右我們的執法,要正確地對待媒體的關注,我們覺得應該是從這個角度出發。所謂媒體的關注是壓力,自然也是檢察官辦案的動力,也是我們檢察官追求公正的一個動力,我覺得應該從這個角度去理解,不能說他是一個明星,或者是一個名人,我們就如何如何對待,其他的人又是如何對待,兩個標准,兩個尺度,那是絕對不允許的。檢察官心中只有一個標准:法律和事實。
許身健:說實話,辦名人案,對法官、律師、檢察官都是一個挑戰,一般人在辦理民事案件的時候,尺度把握起來不是非常好的,因為辦這樣的案子,劉檢察官把法律看的非常高,把握得非常好。但是,很多律師就把辦名人案當做提高自己聲望好的辦法,我們也發現,很多律師在辦名人案的時候,他的聲望大為提高,辦一般的案子,除了法律的圈子之內關注,一般人不會關注,但是名人案關注的非常多,你的知名度提高之後,對於擴展你以後的案源非常重要,律師來說特別喜歡打名人案,有時不收錢都願意去做,因為背後隱含了很多的東西。相對於律師來說,檢察官和法官要求就更加嚴格了,因為他們代表了國家,所以我想這也是一種挑戰,面臨這樣的誘惑怎麼樣處理。我記得在美國特別檢察官准備彈劾克林頓,就這個獨立檢察官,他就找了一個調查報告,針對萊文斯基和克林頓這樣的事,一旦公布了之後,全世界都知道了美國有一個獨立檢察官制度,有一個獨立檢察官。所以我們法律職業,尤其是檢察官、法官,要特別注意和傳媒保持距離,要抵住這樣的誘惑,像您這樣的就是把握的尺度非常好,我對您也表示敬意。
劉文惠:我們檢察官也是應該做到的,也是必須做到的。今天到正義網來,也是第一次披露,我們所說的都是事實。
希望社會能更多地了解我們檢察機關,支持我們的檢察工作。
劉文惠:在前年我辦了一個案子,是一個盜竊案。在西客站,犯罪分子坐火車來了以後,偷一個女的包,她丈夫剛好在邊上,發現了,這個小偷就跑,追到不到100米,警察就給攔住了,但是她丈夫坐地上就死了,就這麼一個小案子,我就感覺到應該做個宣傳,我們就寫文章分析了案件相關法律問題。文章發表後,有廣東的,有其他地方的群眾給我打電話,諮詢法律問題。我覺得這也是一種社會服務,這種服務是無償的。打電話我就接,有什麼問題,刑事問題,馬上就給人家解釋,有時候也要安撫一下人家。有的想告狀的,我就說,這個案子通過咱們檢察機關審查後處理肯定是公正的。當時半個月,經常有人給我打電話,我也說服了很多人。所以,適度的宣傳對我們檢察機關為促進社會和諧,為人民服務有好處。
許身健:對,檢察官和傳媒適當接觸確實比較重要,這個案件大家關注的程度比較高了,大家最關心的是在法律面前標准是不是一個,名人犯罪是很多的,是不是竇唯這個人因為處於事業的低谷了,錢也比較少了,就同情他,處理得輕。也有人擔心,在演藝圈,有一些人做的事比他嚴重的多,最後不了了之了,所以就存在這樣的疑問,是不是竇唯是比較軟的柿子,拿去捏呀。而這個案子,我和你們接觸後,覺得處理是非常公正的,所以檢察官要接觸媒體的意義就在這個地方,你必須要去交流,你不交流的話,別人會有很多的遐想。
劉文惠:做為檢察官來說,首先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一個人除了工作之外,檢察官也要融入社會中去,人的追求也完全不一樣的。有時候跟黑暗面打交道多了,自己也需要淨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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