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北京市通州區小產權房祥和樂園已經入住,圖爲氣派的小區入口與敞亮的封閉陽臺。
國土資源部14日重申,我國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所謂的“小產權房”。
針對有媒體關於“符合規劃小產權房可轉爲合法”的不實報道,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14日強調,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明確規定,農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爲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這位負責人說,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農村村民住宅等三類鄉(鎮)村建設可以使用集體所有土地。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非農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需要使用農民所有集體土地的,必須依法徵爲國有。需要將農用地和未利用地轉爲建設用地,必須依法經過批准。
這位負責人表示,要堅決遏制、並依法糾正亂佔農用地進行非農業建設行爲。嚴禁借興辦“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爲名,非法佔用(租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佔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搞房地產開發。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務院: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小產權房”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和依法嚴格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批准2007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和人選。
會議指出,我國耕地資源緊缺,土地供需矛盾突出,但土地利用方式粗放的現象相當普遍,節約用地的潛力很大。守住18億畝耕地的紅線,解決發展用地和保護耕地的矛盾,不僅要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還要切實解決用地浪費問題,大力促進節約用地和集約用地,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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