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通訊員王文信):從天津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獲悉,從今年3月6日起,我國政府和馬耳他政府互免持外交和公務護照人員的簽證。根據我國與馬耳他政府2007年12月18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耳他政府關於互免持外交和公務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從今年3月6日起,持用有效外交或公務護照(不含公務普通護照)的兩國公民可免簽過境或進入對方國家並停留30天,如果停留需超過30天的,則需在入境後通過外交途徑向該國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居留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