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大環保力度
“太讓人興奮了!”當聽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組建環境保護部、不再保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那一刻,全國人大代表、廣東惠州市環保局副局長黃細花難以掩飾內心的喜悅,“一字之差,我國環保事業將有更廣闊的飛翔天地”。
多年心願,一朝得償。2003年,黃細花作爲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提高國家環保總局的地位,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格局相適應。2007年,她於全國兩會期間正式提出建議,國家環保總局應改爲國家環境保護部。
“把‘局’改成‘部’,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決策體系內可施展的空間大不一樣。”黃細花說,“國家環保總局只是國務院的直屬單位,而環保部則是國務院組成部門,可以更多地參與國家的綜合決策。而且,把環境問題納入國務院的重大決策中,也更方便、更有力量。”
這一字之差也讓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環境顧問委員會委員魏復盛感到無比欣慰。他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這個變化最重要的是,環保部擁有了表決權,可以參與國家決策,這就使得我國對環境污染進行事後追懲以外,更多了一道對環境污染進行事前評估和預防的閘門。
“這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它表明國家對環保事業更加重視。”魏復盛說,環境保護是我國的基本國策,關係中華民族的生存發展。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將面臨嚴峻的環境壓力。如不轉變現行發展模式,持續惡化的生態環境將嚴重製約我國可持續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戰略目標的實現。
而長期在地方從事環保工作的黃細花,對地方環保部門地位的尷尬有着深刻體會。她告訴記者,“端人的碗,受人的管”,地方環保部門的官員任免、經費劃撥等,都由地方政府統一負責,在環境污染的“新仇舊恨”和一些地方政府錯位的“唯GDP論”價值取向裏,要想讓環保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挺直腰桿根本不可能。縣級以下地區干擾環保執法的現象更是非常普遍。
“同時,地方政府的環境保護職能,一般分散在環保、水利、交通、國土、公安等多個部門,地方環保部門難以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而大氣污染、河流污染、生物多樣性破壞等影響不受行政轄區界線的限制。這是制約環保執法力度的另一難題。”黃細花進一步解釋。
按照有關方案,國家環保總局將改爲國家環境保護部,我國環保事業將站到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用國家環保總局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的話說,“我們有理由對我國環保事業的未來發展充滿更多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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