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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灣跨海大橋通車以來,在大橋上停車觀光已成為一大突出的交通違法問題。針對這一現象,高速公路寧波支隊已充分利用大橋監控中心攝像頭和路面巡邏車配備的攝像機、數碼照相機進行全方位的非現場交通違法取證。
昨天,記者從高速公路交警寧波支隊了解到,第一批近300餘張非現場處理通知書已經制作完畢並發出,其餘違法數據還在抓緊整理當中。從車輛牌照看,主要還是江浙滬為主,地點主要集中在海中觀光平臺區域和南北航道橋面區域,這些車主都將收到一張帶有大橋風景的交通違法照片,只是這張照片代價高了點。按照相應的交通法律規定,非應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內停車將被處以罰款200元並記6分的處理。
看見交警拍照
還特地擺好POSE
5月2日下午3:00,高速交警巡邏車靠近一輛車號為浙C983**的本田車時,車上人員都在觀光拍照。讓民警哭笑不得的是,見民警掏出數碼相機對車輛違停行為進行取證,駕駛員竟還興致勃勃地在車外擺好各種姿勢,一個勁要求民警幫他多留幾張影。他還沒搞清楚,自己到時候收到的不是風景照而是交通違法照片。
高速交警再次提醒司機,跨海大橋是高速公路橋,橋上絕對不允許隨意停車觀光;應急車道是警車、消防車、醫療急救車等應急救援使用的生命通道,在大橋上千萬不要隨意停車;更不能把高速公路大橋當作是一條可以停車觀光的大橋。
第一輛超速車
竟還遮擋號牌
違規停車觀光的有,想趁大橋剛開通超速飆車的也有。高速交警告訴記者,在對超速行駛車輛6F電子警察數據整理後發現,大橋開通以來第一輛超速違法車輛為一輛銀色浙CKW*03的別克凱越轎車。
5月2日凌晨2:23,這輛車以136公裡/小時的速度通過大橋,高於大橋最高100公裡/小時的限速。更過分的是,駕駛員還用一張光盤故意遮擋住號牌。交警部門已經通過調查證實當天車輛為溫州駕駛員張某駕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故意遮擋機動車牌照將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處理,超速50%以下將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張某將面臨罰款400元、一次性記9分的處罰。
大橋上的固定、流動6F電子警察已在5月1日23時58分正式全面上崗值勤。